1. 用你的ID去查發文,台灣一堆電源廠,你只講這家爛,針對性高,貼文筆數又超多,
還到處跟網友戰文、被論壇浸水桶,這些都可以當作證據放到庭上參考之用。
這只能說是自找的。
2. 通知偵查庭沒去,可以搞到被通緝。有接到電話,也不當一回事。
這也是自找的。
3. 原廠一定已經收集好完整資料才會提告,沒有把握的仗,一般公司法務不會隨便開啟訴訟的流程。
4. 在偵查期間,一般被告都會非常低調,不會隨意發言,以免被弄。
你在各大論壇,繼續po這種文想洗風向,
如果是對手律師看到,肯定馬上先把你的文列印起來,
告知檢察官「被告說想和解,但是他同時間的貼文,看起來並沒有想和解的意思」。
檢察官之前傳你已經不到,現在又貼這些文章...檢察官感覺會好?...
這就不多說了...
這麼多人講全漢不好,產品品質的問題,這是可受公評之事,
但是只有你被告,原因已經很明顯了。
然後你現在的貼文...還在自憐自唉...你有沒有工作要做跟案子一點關係都沒有,
po文一時爽的結果就是這樣...
還是第一次聽到有人在網路上貼文貼到變成通緝犯的...
我只能說,加油吧,這案子你脫身的機率非常低,廠商也不一定會接受和解...
hu10us22 wrote:
其實我有試著開庭前申請轉移開庭地點
到彰化地檢署
檢察官不受理
也試著要請假 (一樣不受理)
20號上完9小時大夜班
剛下班到家上午8點半
警察就找上門
等做完筆錄出桃園地檢下午6點半
搭高鐵回高鐵彰化站
接著回到家沖個澡
又急著出門回去上大夜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