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漢.誹謗罪.通緝犯

IDOLMASTER鬼父 wrote:
1.被告傳喚不到
2.法官聲請拘提
3.拘提不到
4.通緝


我有收到傳票
沒有出庭
沒有拘提的過程
就直接被通緝了
我現在想想應該是有人改我的地址
傳票的地址一開始是正確的
拘提卻是被竄改的地址
所以我才會被通緝...0rz
全漢 皇鈦極 PT 1200W服役中
特地上來回文一下,看好戲

振華哥阿振華哥,得到這次教訓
希望你以後可以收斂一點
不然廠商之間你算有點名
只是剛好碰上全漢夠硬而已
有收到傳票, 沒有出庭
為什麼沒出庭又不請假呢?

訴訟法第 178 條
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
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
其實看了一下樓主在一些網站發言,批評這家power,還有鄉民幫他取綽號
不難想像為何會被這家盯上,廠商大概已經注意他很久
臉書上那個指名罵應該也很難跑掉


另外有收到傳票就是知道這件事,單子上面應該就有講無故未到會被拘提.....
賭爛歸賭爛,處理事情也不是這樣做,不去放爛就是自找麻煩
真要打官司,檢察官和法官看你配合度差也不利
hu10us22 wrote:
2019年12月21...(恕刪)

通常會先開偵查庭,然後才是談和解
但是,被告後要先了解什麼文章,不要一開始就和解,然後去做法律諮詢,再討論後續,怎麼一開始就和解了
mobile01素質堪憂,這位在PTT電蝦被退文好幾次,在巴哈電應說RTX雪花事件是電供問題,結果來到mobile01就一堆人挺,看完整串,某些小白挺樓主的言論真的笑死XDDD

有沒有mobile01風向很好帶的八卦啊?
IDOLMASTER鬼父 wrote:
之前我一個朋友因代購(恕刪)

全漢配置上記得在某王的拆機中說是中規中矩?
小弟家中之前也有一顆,450w銅牌的,好像用了八年?(或更久)
10月份換電腦退役,覺得不錯啊~
那句「X改不了吃屎」應該就是重點了

在法庭上別以為用個「X」就想免責,當那個「X改不了吃屎」是普羅大眾都知道的X等於狗而不是其他名詞的時候,用那個X照樣躲不過誹謗罪。

除非你能解釋出「X改不了吃屎」的X不是狗,而且普羅大眾也認同你的解釋。

就看你有沒有能力把「X改不了吃屎」的X掰成其他東西,我認為沒有。
就自己把事情搞複雜...
收到傳票就是知道這件事
不用糾結筆錄時後寫錯地址那個
本來筆錄就會跟你確認資料那些...糾結這個也無助碰到狀況
搞成這樣就一開始就輕忽,傳喚不去也不聯絡,地檢署就來硬的拘提到案
看看振華要不要幫他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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