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diofan wrote:
封鎖IP只是不能直接連上該侵權網站,並非連不上該侵權網站,侵權物依然存在。
封鎖IP只是掩耳盜鈴,佯裝出一個看不見、聽不到的和平假象,侵權物依然存在。
封鎖IP並不能給人民帶來任何的利益,它只能增加政府過濾資訊的權力。
人民有知的權利,有言論自由,有秘密通訊自由…所以政府不能替你決定你能看什麼。
今天,你容許政府替你過濾資訊。
明天,你就會跟北韓人民一樣,沒有明天,只有金正恩。
這個議題無關侵權、無關盜版。
這是一個反對政府擴權的議題。
這是一場捍衛人民權利的抗議。...(恕刪)
智慧局表示,國際間早有相關的立法,如美國及英國等歐洲國家的著作權法,法院核發命令,得要求ISP業者配合防止連結境外的重大侵權網站,韓國、馬來西亞、印尼則由著作權機關向通訊傳播主管機關要求通知ISP阻斷侵權網站。西班牙國會2011年也通過法案,授權以命令阻擋侵權網站。
美國、英國、法國、荷蘭。西班牙、韓國、馬來西亞、印尼都會像北韓,我聽你在叭噗。
一堆宅宅及貪小便宜的為了能繼續、方便連到境外侵權網站看盜版電影、盜版漫畫、盜版小說,什麼鬼理由、爛藉口都掰得出來。
那天這些境外侵權網站傷害到自己或自己家人智慧財產,就不要哭。
(侵害到他人的智慧財產,沒有資格以網路自由之名受到保護。)
美國網絡管制的內容及手段
http://blog.udn.com/MONHER/4101365
英國「數位經濟法案(The Digital Economy Act)」有關網路服務業者責任條款評析
本文刊載於檢察新論第十期,2011年7月,第54頁至第65頁
章忠信*
http://www.copyrightnote.org/paper/pa0062.doc
法國對抗網路盜版之著作權政策與法制介紹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陳思廷
http://ja.lawbank.com.tw/pdf/%E5%8F%B8%E6%B3%95%E6%96%B0%E8%81%B2101%E6%9C%9F_%E7%AC%AC1%E7%AF%87-TPM.pdf

背後有美國阿爸在推,
著作權法能判的比酒駕撞死人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