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侵權影音網站 將修法封鎖

kkgo2 wrote:
這無疑是重重打了你一巴掌,你當初支持裡由,現在看來不就代表是錯的?
...(恕刪)

只是步驟被認為有部份錯誤,但目的正確,智慧財產局也從善如流說不去做部份被認為錯誤的步驟,繼續支持政府做封鎖境外侵權網站ip的立法。

之後如果能經由法院判決而可以封鎖境外侵權網站ip,那才是打了反對政府做封鎖境外侵權網站ip的宅宅們一個大大的巴掌。

到時看那些喜愛看境外侵權網站的盜版音樂、盜版電影、盜版漫畫、盜版小說的宅宅們,又要用什麼藉口來反對政府不該封鎖境外侵權網站ip,哈哈哈哈............

(p.s.不過我比較是希望經過法律判決,可以封鎖境外侵權網站ip的法案,今年不要過,就會拖到2016年之後,就讓下任執政黨去承受美國壓力,去做封鎖境外侵權網站ip的立法,到時嘿嘿嘿........;那時不管是那個黨執政,我仍會支持政府做封鎖境外侵權網站ip的立法)

為愛癡狂 wrote:
太好了,加了一道司法程序,只要法官說侵權,就可以封鎖境外侵權ip,宅宅就沒有反對的理由

雖然有司法程序減少濫用的機會。
但封鎖境外IP只是鴕鳥心態。
把IP封鎖了,侵權事實並沒有消失,只是台灣的民眾看不到。
就算西方人不看華文出版品,但全世界使用華文的不是只有台灣。
世界各國都有使用華文的族群。更別說也是講中文的對岸。
這些族群還是有大批的使用者在重複著侵權行為。
不要說台灣的民眾看不到,就連台灣的創作者也無法得知自己的
心血正在被侵犯。講舉證的機會都沒有。
智財局想要保護文創產業,應該是協助創作者跨國去處理這個問題,
而不是檔掉就以為天下太平了。
馬通要沖水清理才會乾淨,不是蓋起來聞不到味道就會變乾淨。
orea2007 wrote:
雖然有司法程序減少濫用的機會。
但封鎖境外IP只是鴕鳥心態。
把IP封鎖了,侵權事實並沒有消失,只是台灣的民眾看不到。
就算西方人不看華文出版品,但全世界使用華文的不是只有台灣。
...(恕刪)

要保護智慧財產,必須多管其下,只要自己國家的司法許可和政府願意協助,封鎖境外侵權IP這個動作就更應該做,比到侵權網站的國家請當地律師打官司的方法快多了,成本相對少很少,效果應該也不少。

當然若有能力、財力,也應該去侵權網站的國家去請當地律師打侵權官司。
為愛癡狂 wrote:
要保護智慧財產,必須多管其下,只要自己國家的司法許可和政府願意協助,封鎖境外侵權IP這個動作就更應該做,比到侵權網站的國家請當地律師打官司的方法快多了,成本相對少很少,效果應該也不少。

真要保護智財權...要做的絕對不是鴕鳥心態的封網站...

我們看看現行的封鎖技術...
1.封IP:遇到浮動IP架的網站怎麼辦,會不會有誤封問題?
2.DNS:DNS server又不一定要用ISP的,隨便換都能破
3.檢查封包:這就跟拆你信件來檢閱是一樣的
這三種都能翻牆...而且很好解決...

最好的方法是學英國的DEA...
權利人提出告訴、法院裁定、ISP斷網
遇到斷網你想怎麼翻都不可能...
而且不會影響到其他沒侵權的人的權益...
又不是每個人逛侵權網站就一定會下載...

智財局今天如果提的是DEA的方式我一定贊成...
froce wrote:
真要保護智財權...要做的絕對不是鴕鳥心態的封網站...

我們看看現行的封鎖技術...
1.封IP:遇到浮動IP架的網站怎麼辦,會不會有誤封問題?
2.DNS:DNS server又不一定要用ISP的,隨便換都能破
3.檢查封包:這就跟拆你信件來檢閱是一樣的
這三種都能翻牆...而且很好解決...

最好的方法是學英國的DEA...
權利人提出告訴、法院裁定、ISP斷網
遇到斷網你想怎麼翻都不可能...
而且不會影響到其他沒侵權的人的權益...
又不是每個人逛侵權網站就一定會下載...

智財局今天如果提的是DEA的方式我一定贊成...
......(恕刪)

若智慧財產局能提案修法,像英國的DEA那樣就更好。

智慧財產局應該有研究英國、法國等國有關對付境外網路侵權的法案吧;不過縱使智慧財產局有提案,立法院能不能三讀通過,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為愛癡狂 wrote:
智慧財產局應該有研究英國、法國等國有關對付境外網路侵權的法案吧;不過縱使智慧財產局有提案,立法院能不能三讀通過,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我相信智財局一定知道英國是怎麼做的...
但是為什麼又執意要提跟對岸接軌的封鎖方式就讓人匪夷所思了...
froce wrote:
我相信智財局一定知道英國是怎麼做的...
但是為什麼又執意要提跟對岸接軌的封鎖方式就讓人匪夷所思了...
...(恕刪)

如果對岸有封侵權(音樂、電影、漫畫、軟體)網站ip,一堆台灣宅宅就不會那麼激烈抗議台灣智慧財產局要封鎖境外侵權網站ip了。
侵權影音網站和政治言論影音網站本來就是一線之隔
為愛癡狂 wrote:
如果對岸有封侵權(音樂、電影、漫畫、軟體)網站ip,一堆台灣宅宅就不會那麼激烈抗議台灣智慧財產局要封鎖境外侵權網站ip了。

根本就不是這個問題...
智財局如果提出的是DEA式的方法...沒人有辦法反駁...
敢反駁的一定會被正義魔人砲到體無完膚...
問題是智財局提出的是粗糙、不可行的方法...

http://tw.news.yahoo.com/%E6%99%BA%E8%B2%A1%E5%B1%80%E4%BF%AE%E6%B3%95%E5%B0%81%E7%B6%B2-%E7%B6%AD%E5%9F%BA%E5%97%86%E9%97%9C%E7%AB%99-213000421.html
導演:根本是鴕鳥心態

智財局解釋,僅封鎖「一望即知」的境外侵權網站,林世勇質疑,「盜版還是存在,只是我在台灣連不上去,我自己都不知道被『偷』了,如何維護權益?我連寫信給站方申訴都做不到。

froce wrote:
真要保護智財權...要做的絕對不是鴕鳥心態的封網站...

我們看看現行的封鎖技術...
1.封IP:遇到浮動IP架的網站怎麼辦,會不會有誤封問題?
2.DNS:DNS server又不一定要用ISP的,隨便換都能破
3.檢查封包:這就跟拆你信件來檢閱是一樣的
這三種都能翻牆...而且很好解決...

他還是看不懂。
封鎖DNS對應一點用都沒有,有心人想看還是有辦法看到。
而且就算是p2p也是有不靠網站就能發佈的方法,
盜版檔案還是在到處流竄,台灣的使用者去下載這類的p2p軟體
還是能下載到這些東西。
重點就是,封鎖DNS的作法根本沒有讓侵權的事實消滅。
一點意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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