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sv wrote:
為什麼費用有"電路費"+"網路費",就直接一個名目就好,搞那麼多名目做什麼 ??
理論上這兩筆費用會分別付給兩個不同的公司.
電路費的部份=>中華電信 (基本上, 沒有選擇, 其他業者想的時候挖不給挖, 現在中華電信要埋線, 政府出錢挖)
網路費的部份=>ISP=>中華電信 (基本上, 給了任何一家ISP之後, 又會被中華電信以"peering 費用"吸走)
搞那麼多名目的目的就是, 讓它"看起來像"是一個開放的電信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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