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70294 wrote:
要罵也要不帶髒字且針對可受公評之事罵,隨便亂罵想免責想得美,高端駭客都不一定能躲避追蹤了何況你連躲追蹤都還要問網友就別想了
就鵝老兄的經驗大部份人用自以為可以躲避追蹤的方式發黑函,很多都是搞不清楚狀況啦,而且到頭來只是在製造鵝這類人的麻煩而已(因為上法院時鵝這類"衰小"會被叫去作證,煩死了
),像之前有人在某官衙門的系統發黑函攻擊A,還用了些試圖隱藏身份的把戲,可是卻等於從另一方面告訴別人自己是誰了(一查是同單位的B),那有個X用啊
....BTW,罵人只是誹謗或是公然侮辱,用那些自以為可以躲避追蹤的方式可能會多一條妨礙電腦使用罪,這條可是比前兩條嚴重喔,尤其對公部門的系統的話還要加重1/2,沒把握的話就不要隨便挑戰鵝這類"衰小"吧
....
tsmctsmc1999 wrote:
最近再臉書辱罵了某政治人物。
隔沒幾天對方要提告我。
對方提告訴,是他的權力,重點在你罵他的內容,政治人物很吃虧的一點,因為是公眾人物
明明是侮辱性的發言,但常因可受公評,而判敗訴,還被酸是法院認證,當然也是有勝訴的
話說,你罵對方什麼言語,通常政治人物,不會因為被批判2句,就去控告網友
像我去政治人物的臉書留言,頂多留言酸溜溜的,不會使用攻擊性語言,就是怕被告
對方告贏,你要賠錢,對方告輸,你光跑法院的時間,找律師的金錢,你也沒贏
網路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想掩蓋痕跡,不是不行,但那太專業了,除非有人手把手教
不然光看網路教學,你也學不會的,眉角太多了
結論:如果你自認理虧,趕快找對方和解,不然就是上法院等判決
個人積分:33609分
文章編號:9098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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