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高速上網恐供過於求


viccheng1925 wrote:
所以在文字上做文章或...(恕刪)




重點是有沒有那個心,可能是因為受到股東的壓力,

所以沒有辦法才說出『蚊子館』這句話!

而且,後來還有說『100mb只是為了影音』而已<<對那些申請100mb的人很不滿

這就充分的表達出沒有辦法在時限內完成100mb雙向的因素了。

總結就是沒有心去做到目標,也沒有辦法做到目標。

china333tw wrote:
後來還有說『100mb只是為了影音』而已<<對那些申請100mb的人很不滿...(恕刪)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惠╱台北報導】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昨日表示,明年100Mbps光纖全面到府目標、不會讓它有跳票之虞。

張善政昨日主動提到政府推動數位匯流幾項重要指標,包括今年無線電視類比訊號關閉,開
始無線數位化元年已經辦到,未來還有2個目標尚待努力,一個是,2013年光纖100Mbps全面
到府,以及2014年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

中華電信100Mbps網路建設改採預約制,張善政昨日表示「不解,但也不怪呂董(中華電信董
事長呂學錦),業者表示不清楚100Mbps上面要跑什麼,但是,想也知道一定是跑影音內容」

請問你說的這句話是誰講的??

用真實姓名 wrote:
張善政:明年100M到府 不跳票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昨日表示,明年100Mbps光纖全面到府目標、不會讓它有跳票之虞。
張善政昨日主動提到政府推動數位匯流幾項重要指標,包括今年無線電視類比訊號關閉,開始無線數位化元年已經辦到,未來還有2個目標尚待努力,一個是,2013年光纖100Mbps全面到府,以及2014年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
中華電信100Mbps網路建設改採預約制,張善政昨日表示「不解,但也不怪呂董(中華電信董事長呂學錦),業者表示不清楚100Mbps上面要跑什麼,但是,想也知道一定是跑影音內容」。

明年達成?我看很難吧...



如果要不跳票,至少光纖入屋的成本政府要支付吧,基於包含中華電信在內的任何電信業者都沒有義務免費幫客戶建置光纖入屋的部份,今天又只要中華電信在大量建設,這部份的成本不就是強迫中華電信吃下來。到時功勞要是該政務委員的,有這麼便宜的事哦。

然後又要強迫中華電信以成本價出租給其他業者,難怪其他業者只要等著租用就好,張委員都幫其他業者鋪好後路了。

derliang wrote:
高速上網會供過於求,...(恕刪)


一點都不蠢,剛好而已

最好停止固網所有建設

砸大錢,最後還要被ncc搞

~~~~~~~~~~~~~~~~~~~~~~~~~~~~~~~~~~~~~~~~~~
NCC審議通過的「電信法修正草案」,增列電信法第45條,首度立法要求中華電信「限期」將最後一哩管線釋出給台灣固網、遠傳旗下的速博、亞太電信等新進固網業者。並希望將中華電信市佔率由目前97%降至60至70%。並同時增列第25條授權NCC於必要時可以要求中華電信「業務分離」將最後一哩切割獨立。

香蕉你的拔辣 wrote:
如果要不跳票,至少光纖入屋的成本政府要支付吧,基於包含中華電信在內的任何電信業者都沒有義務免費幫客戶建置光纖入屋的部份,今天又只要中華電信在大量建設,這部份的成本不就是強迫中華電信吃下來。到時功勞要是該政務委員的,有這麼便宜的事哦。

然後又要強迫中華電信以成本價出租給其他業者,難怪其他業者只要等著租用就好,張委員都幫其他業者鋪好後路了。...(恕刪)


看新聞不要只看自己想看的,多看幾則吧!

電信法修法草案中,要求中華電信將俗稱最後一哩的線路資源獨立出來,供其他業者使用,引發爭議。負責協調此案的政務委員張善政今天表示,他個人不樂見最後一哩路入法,最後一哩路是下下策,要在短期內看到成效的方式,應該是讓各家的網路加值服務創意出現,這個不需要修法,馬上就可以做。

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 2012.09.05
http://m.udn.com/xhtml/ViewFreeArticle?type=news&cate=7&page=1&articleid=2904555&sn=1
irsjx2vxo3ne3k84dr1dz4,r4pe8bez3/4ne3bq4bew2j92gea jx4hq me-2d8 e3hy4hi2ty k84!
其實由於長期未發展建設,以致設備老舊,根本無法承載100mb/100mb的網路頻寬流量,所以目前中華電信的建設離日、韓有一大段距離。而更新設備又是要花非常多的錢,因此逐步建設會有兩個方向,其一、由下而上慢慢採購網路設備10-->100mb-->1000mb--->4g,這樣建設會在短時間內達到成效,但是也會在短時間內更換設備,長期來看是最花錢的事。其二、一次到位,10mb-->4g,這樣的建設,長期來看是較為省錢,而且設備不需再作更換,可使用較久,但是短期內卻是最花錢的事,因為這些設備目前的價格的最高的,而每年200億恐怕是杯水車薪,因此要達成任務恐怕只能選擇其一的方案比較符合每年200億的預算,但是200億也不夠用的啦,因為除了網路幹線的更新外,每個節點都要更新設備,提升背板容量<包括舊設備無法承載p2p,而且目有很多新設備都有p2p的管制與承載的提升>,甚至中樞區域也要更新設備來提升網路頻寬,而換好的設備可能兩年後又要換新的,因此短期內要提升到100mb,除非大家都不要用p2p。
其實新聞稿裡,中華電信只是闡明建置FTTH在取得路權單位核准挖路埋設管線、工料成本高昂、無法令規範幫助等情況下有相當難度,並援引了遠見雜誌的數位寬頻需求調查結果,認為可能需要稍微改變策略,讓有預約的用戶優先申裝而已。預設立場認定用戶訴求的反而是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的「想也知道一定是跑影音內容」這句話吧。

derliang wrote:
看新聞不要只看自己想...(恕刪)


不只是看新聞,還要從根本的定義談起。

進到屋內的部份,就電話線來說,電信法的條文內有提到之前修法之後的新建築,業者與使用者的責任分界點在電信室或總箱。

因此,當中華電信建設 FTTH 時,如果有跟使用者收光纖引入的建置費用,那麼進到屋內這一部份的光纖所有權是屬於使用者的,那麼沒有開不開放的問題,任何業者只要經過使用者同意都可以使用。

就像現在的集合式住宅,垂直纜的部份就是屬於建商佈放,所以所有權屬於社區的,任何業者只要使用者同意都可以使用的。

那麼,今天如果中華電信持續建設FTTH,而光纖入屋的部份沒有跟用戶收費,那這一段所有權就是屬於中華電信的,那麼之後要強制成本價租給其他業者,現在的大力建設不就是幫其他競爭者準備武器一樣,那麼何需大力建設。既然多少涵蓋率是政府的政策目標,那麼光纖入屋這一段的成本由政府來負擔是很正常的,只是由中華電信來執行建設。

香蕉你的拔辣 wrote:
那麼,今天如果中華電信持續建設 FTTH,而光纖入屋的部份沒有跟用戶收費,那這一段所有權就是屬於中華電信的,那麼之後要強制成本價租給其他業者,現在的大力建設不就是幫其他競爭者準備武器一樣,那麼何需大力建設。既然多少涵蓋率是政府的政策目標,那麼光纖入屋這一段的成本由政府來負擔是很正常的,只是由中華電信來執行建設。...(恕刪)


不錯的意見,但這跟貴公司和政府的政策有關,或者是跟他們自己對這件事的定義有關。
不過中華的最大股東就是交通部,所以是自己人溝通不良嗎?
旁人就看不清楚他們是在搞哪齣了~~
http://www.cht.com.tw/aboutus/keyshareholder.html
irsjx2vxo3ne3k84dr1dz4,r4pe8bez3/4ne3bq4bew2j92gea jx4hq me-2d8 e3hy4hi2ty k84!
香蕉你的拔辣 wrote:
如果要不跳票,至少光...(恕刪)



張善政昨日表示「不解,但也不怪呂董(中華電信董
事長呂學錦),業者表示不清楚100Mbps上面要跑什麼,但是,想也知道一定是跑影音內容」


請問這裡的業者指的是誰?


請問其他業者的市佔是多少?就算免費讓其他業者租用中華電信的線路會損失多少?97%市佔全部免費租給業者也才損失3%而已,九牛一毛。而且他是要對97%使用者負責,為97%的支持用戶而提升速度品質也是應該的吧!3%用戶的對手也能叫對手嗎?有競爭力嗎?能夠跟中華電信一較長短嗎?對中華電信而言,那3%的業者簡直就是個笑話!


請問日本政府或韓國政府這樣對他的人民說,會得到怎麼樣的回答呢?

日本韓國是因為需要才建設成4G的現代化網路嗎?

網路是目前全世界的現代化生財工具,造就了很多工作機會,也造就了企業的互動更為緊密,難道日韓的成就跟網路沒有關係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