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huang0317_3 wrote:
時間:101 年 4 月 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第三案: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陳報新增光世代電路、HiNet(光世第 475 次-2
代)上網服務資費及新增、調整 VDSL 電路批發價格核定討
論案。
提案單位:營運管理處
說明:
一、依據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第 2 條、第 9 條第 1 項及第
12 條等規定辦理。
二、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依前揭規定於 101 年 2 月 23 日向本會
提報新增光世代電路、HiNet(光世代)上網服務資費及新
增、調整 VDSL 電路批發價格,營運管理處謹就本案資費內
容進行研析,並提出相關建議。
決議:本案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提報合理之資費價格後
,再續行審議。
...(恕刪)
嫌太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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