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因為家母不懂相關知識,被中華電信打電話過來,告知光世代網路合約到期,要求續約,提供的方案是 300M/100M 附贈色情守門員 每月1399 , 經過我查詢後其實還有純粹網路方案300M/100M 每月1199的方案, 覺得被中華電信推銷坑了,打電話給客服反映後,但因為是續約非新申裝,並且速度維持不變,不適用網路七天 鑑賞期的規定,但是這應該是屬於電話行銷方案的部分,我想請問各位大大是否適用消保法第19條規定,電話行銷7日內無條件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