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基本上就是被當跳板了我還是一句老話不認為警方會出多少力反正先報案, 把情況都詳盡寫在筆錄裡面以免事後被當成共犯然後再問, 可否重灌電腦還是警方要調查ps: 我本人基本上都用正版對岸軟體, 死都不用對岸網站, 死都不去防毒軟體, 買最不錯的 (Webroot推薦給您)
VNC Server 就是專門拿來遙控的。灌了被遙控也不意外。特別是大陸,這類程式都是拿美版的 Open Source code 然後自己加上後門(例如:超級密碼)然後重打包讓人下載。報案有一定的效力,不過效果其實和你在01貼這一則文也差不多。
ourship wrote:偵查隊要去分局,派出所是沒有偵查隊的另外替電信警察澄清一下,他們是沒在受理報案的,報案只能去找派出所,或是偵查隊才有辦法受理,這是正常程序流程,才不叫什麼吃案推案的 重點不在於受不受理....而是專業的電信警察單位教導被害者/跳板....儘快"湮滅證據"....而不是"保全證據".........電腦重灌...對方就不會再連上來了呀.....用印出來的畫面怎追查??? 光用以前的光纖/ADSL撥接連線log就可以查?? 要是再複雜一點,跳板再跳板操作,更是要多方面處理...電信警察擺明就是呼攏人呀........要是你先跟他表明....你剛剛被詐騙百萬千萬以上,成為列管重大刑案...電信警察敢這麼指示???"警察說可以報案 要把畫面列印下來 還有準備電子檔方便作業之後電腦就可以重灌了"
ourship wrote:另外替電信警察澄清一下,他們是沒在受理報案的,報案只能去找派出所,或是偵查隊才有辦法受理,這是正常程序流程,才不叫什麼吃案推案的 啊,你真的確認電信警察局沒在受理報案??我在google怎看到有民眾手機遺失.跑去電信警察局報案?後來才由電信警察局移轉交到一般分局處理.http://seesgame.pixnet.net/blog/post/35592913-%E6%89%BE%E5%9B%9E%E9%81%BA%E5%A4%B1%E7%9A%84%E6%89%8B%E6%A9%9F%EF%BD%9E%E8%AC%9D%E8%AC%9D%E6%9D%8E%E5%B0%8F%E9%BE%8D%E8%AD%A6%E5%AE%98作者在最後的回文是去電信警察局報案,然後去松山分局領回.因為電信警察告訴他有發現盜打才會去調資料...他後來自行調資料發現已被盜打了...
imcrazy wrote:重點不在於受不受理...(恕刪) 我不懂的是,樓主好像不太懂電腦卻去裝這些軟體然後被遠端操控還搶鼠標,搶不下來,被人用來盜刷paypal,卻不斷網路或是電腦,眼睜睜的看他刷完???真的是都不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