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告微軟,恐怕立場不太站得住腳。因為你用a 看得到的內容,用 b 卻看不到,這並不能代表b一定是有問題的,除非你能証明b在這一個地方是一個bug、缺陷,而a沒有這個缺陷,以這樣為依據你才有告人家的空間。真的打起官司,微軟的律師只要舉出說文件原始檔中就已經含錯誤,也就是上面的大大例出來的那一條,律師可以主張那是文件製作技術上面的問題,和微軟無關,基本上法官是有很高的機率會採信的,你告微軟勝算並會很高,雖然不敢說完全沒有勝算,但真的不高。去和客戶交涉,想辦法讓傷害減到最低,個人認為比你去告微軟省事一些。
caihuire wrote:我好像記得Office的user agreement裡面有寫道Microsoft對於使用它們的產品產生的這類狀況不負責。。。可以請開版大check一下嗎。。。 這個大概不用 Check 了, 用 Excel 之類的東西公式 etc.... 這個不扯太遠光是 Windows 的當機, 就不知道大家都遇到過幾次損失多少時間與 "可能" 的商機了,還沒聽過有人拿這去告微軟告倒過還贏錢回來的.然後這個案例還根本就不算是微軟的問題.
大大是做pc板的喔............自己架mail server比較實在吧!用免費的常漏信說...不然就跑到垃圾裡面去...只是這個第八條真的好奇怪喔!!!如果真的害你賠了50萬..............現在的單價又慘.............告看看吧!!
為啥有差異?? 因為Google的服務很多是不太檢查錯誤的, 微軟的服務會做很多的檢查,我曾經也發生過很詭異的事情, 一台SQL 64bit 跟一台Oracle 64bit, 兩邊做連線存取資料,結果SQL就是出不來, 但是用一般的ODBC去連Oracle or SQL都是正常, 後來開Case去查,結果是....Oracle的64bit在某些欄位類型, 系統假設給的是2個位元, 結果傳出來是3個位元,所以SQL認定系統資料不對, 就直接不顯示資料~ 那這算是SQL的錯還是Oracle的錯?? 就像之前網友寫的, 列了1~10, 獨漏了8項, 你應該再跟客戶確認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