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大的猴小孩 wrote:GOOGLE 不要錢APPLE 死要錢而你拼命送錢Microsoft 死要錢但你一直不給他錢 我的看法是:異:google賣廣告Apple賣硬體Microsoft賣軟體同:都死要錢...只是收錢的對象不同...
Google專走灰色地帶賺錢. android, youtube, 搜尋, 街景, 都是拿別人的成果或資料賺錢. 原作者沒有提出反對的通通都當做是同意, 實質上是這三家公司中最鴨霸的, 但反正有專業法律團隊, 加上打上網路自由的旗幟, 什麼都不怕.Microsoft走商業路線. 反正你用他們家的東西什麼都要付費, 就是傳統的商業行為, 但在各種著作權財產權的問題上考慮得很嚴謹, 不過也常常使出防礙竸爭的小手段, 讓想要有更多選擇的人看了很討厭.Apple走大眾與精品路線, 沒有企業用戶, 依一般的銷售買賣賺錢, 靠著新穎, 美型的設計與獨創的功能, 有著非常死忠的粉絲群, 算是近10年來教創新的活教科書, 也因此賺翻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