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弄清楚, 把情況滙報給自己的主管. 舉個例子, 只是內部公文行文, 打打報告
或報表,或是對外都轉成PDF或印出來, 非一定要每台電腦都裝個MS Office嗎?
如果公司要把一部份利潤拿去買「你們說非用不可的軟體」而導致影響所有人
的獎金多寡, 大家還會堅持一定要用自己習慣的微軟軟體嗎?
也許調查的結果會讓大家都嚇一跳的....
把使用的軟體整理一下,非必需一定要用商業軟體的,看有沒有其它免費的替代方案.
如果文件不對外流通, 其實不見得非用MS Office不可. 簡單地修個圖, 裁個圖,
也沒必要一定要裝個Photoshop不可...
什麼? 同事說難用? 不習慣?! 那拿本來可能會發給你們的奬金之類的津貼去買軟體
如何? 公司賺到的錢被花掉了, 本來能發的獎金也變少了這不天經地義嗎?
其它真的一定要用, 不用公司會倒掉, 部門會不能運作的商業軟體, 再來考慮
要不要, 或如何分次補齊license吧...
趁機把公司軟體清查一次, 弄清楚現況, 絕對有益無害. 至於微軟或其它廠商,
他們要是有辦法證明你們公司license不足, 那收到的會是存證信函, 而不是
只有一通電話或e-mail了...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mis2677 wrote:
如果完全不理,據我所知是台灣商業軟體聯盟(BSA)會打電話約時間去你的公司"調查"
現實經驗
如果是被檢舉到BSA,根本不會有"微軟要求中小企業填表查公司軟體資產"這回事
因為BSA會直接打電話到公司找負責人,然後要負責人自行連絡BSA所屬會員軟體公司買授權
買好授權,把授權書傳真給BSA,結案
(買多少數量看你的談判技術,我的客人10多台PC買3套CAD就搓掉了,WIN系統一套都沒買)
不買授權,BSA也不能怎麼樣 (只要不是被具名檢舉,BSA也只能懷疑,但是懷疑不能當證據)
如果有明確的侵權的證據要提告,程序是:
1.BSA或軟體公司把"侵權證據"送到保智大隊報案
2.保智大隊根據證據向法院申請搜索票
2A)如果搜索票下來,保智大隊+BSA+軟體公司代表會一起到你公司稽查,通常跑不掉
2B)如果搜索票沒下來,表示證據不足,收工結束
至於"微軟要求中小企業填表查公司軟體資產"或是"Autodesk委託律師事務所發公文要檢查版權"
這些都是常見的釣魚方法,沒有法律依據,只是私人企業的商業行為,你不理他,他也不能怎麼樣
我有客人收到"Autodesk委託律師事務所發公文要檢查版權"
為什麼說是釣魚?
因為這個客戶雖然是加工業,但是根本沒用AUTOCAD
更重要的是,這個客戶的工廠已經結束營業一年多了,才收到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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