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了二手筆電,兩個月後對方說有問題

面交的商品.交易完就結束了...

除非你有承諾它多久保固.否則千萬別讓步
今天鍵盤壞了要你付.你讓步了.下次又什麼又壞了.你也要付嗎?

何況兩個月了.我賣二手商品前都會注明一星期保.超過不負責...否則別買
就算我在上面不小心潑到水

我也會說沒有啊

rex59952337 wrote:
第一次發文有錯請大家...(恕刪)


這不需負責!

狂飆的180 wrote:
你跟對方說,當初貨...(恕刪)


啊哈哈,戳到笑點了XD
如果。 事先已註明 過保 又是面交商品
如果沒有特別告知對方 承諾個人保固的話
銀貨兩訖 後 就完成你的義務了
rex59952337 wrote:
第一次發文有錯請大...(恕刪)
不用理他
於理於法於情
你都站得住腳

純粹是他自己弄壞
想敲詐你的

我二手面交也給對方退過
但那是隔天
兩個月能退,全台灣沒幾個這種賣家
rex59952337 wrote:
第一次發文有錯請大家...(恕刪)
不用鳥他...你又沒自己開保固給他,也沒把電腦掉包成一打麥香,誰知道下次他電腦被卡車碾過會不會又跑來跟你凹?
不用鳥他....對方真的上警局告你也當學習經驗,把你們交易的資料都先備份列印反正你不會輸走個流程當學習。

不然2年後你還是要負責的。
個人認為這有交易後的時間上問題,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後續問題應該是購買方,需要自行承擔 ....無論交出去時間長短,都無從得知他的使用狀況
你賣對方的時候有寫"保固XX個月"嗎? 如果沒寫保固兩個字 就不用鳥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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