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及市政府本來就沒有強制權啊~ 他們並不是裁判單位若有違約情事,還是要交由法院處理。我用網路近10年發生過兩次斷線超過5天~兩次都是帳單來就扣除該月月費~我給你個建議~舊的合約,白紙黑字說明了"盡速維修"你再怎麼罵,怎麼抱怨,都無法改變你已經簽字的事實。方法有二,1. 辦理企業網路,7-24 有人隨時幫你服務2.重瓣網路,在合約內容中 維修的部分修改為2個工作天內修復完畢,要求該單位主管簽核。應該就可以達到你要的目的了~不健全的網路競爭環境,造就不堪的服務水準,你提出抗議,我給你拍手說讚,但請用同理心看待所有要為你服務的員工,他們也是人,要他們尊重您,也請你先尊重他們。有錢,並不是大家都想賺,有時候自尊比金錢來的重要多了。-------------------------------------------------------------以上紅字部分是給這篇對原PO不好意思對不起搞錯了johnn wrote:問過消保官了消保官說...(恕刪)
中華電信又打來說我那裡是郊區,修復時間本來就比較慢,他們不認為有錯,但他們願意從寬認定讓我減免費用,照規定故障滿72小時就免當月月租費,我的網路故障84小時,中華電信卻要從寬認定.說那什麼屁話,市區跟郊區繳的費用是一樣的,而且租用契約也明確規定故障中斷時間的處理方式,結果中華電信還很勉為其難的同意減免費用,明明契約就這樣規定的卻不履約,還心不甘情不願的同意,似乎不知契約內容,也不承認合約的規定.最後變成是我的錯,我在找他們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