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jima_ai wrote:
幾個問題請教各位
1.假設真的警察用電話先行通知我有"散播猥褻物品"的行為,要求我收到通知書之後到派出所製作筆錄
一掛上電話我就把硬碟重新format重灌,然後用BT下載魔獸世界或是星海爭霸來安裝
這樣我能否堅稱我沒有"散播猥褻物品"??我之前使用BT是下載合法的軟體???
就算查扣我的電腦,裡面並沒有"猥褻物品",如何有散播的行為???
(恕刪)
不要把警察當笨蛋
當他想抓你這個當業績時,在他打給你時,他手上已經印有中華電信的IP資料和你當時下載上傳的圖片資料
因為這些是要給檢察官看的,證明你有做這件事...不然找你去做什麼
所以我常跟人講不要用BT那種東西...資料中華電信都有...看機率抓而已
老實說,真的,舊事很多不願再提起,
但是我曾經因網路上的著作財產權被抓過,警察就是打電話過來的!

那時因時間相隔太久我早已忘記在網路上放過什麼東西了,
所以一開始我還不相信他,跟他講別開玩笑了,
後來警察就把哪個頁面、哪個帳號都跟我講,叫我自己回去看,他15分鐘後在打過來,
一聽到那幾個關鍵字,記憶一口氣都回來了... 趕緊打開電腦連進去,
當下真的 "幹!還真的有!天吶!都幾年了!",然後趕快刪光光,但是警方那邊早有備份,
下通電話過來時,我也賴不掉了,只能乖乖跟警方約個時間到案說明...
當時我未滿18歲,所以只要1年半還是2年不再犯,然後必須去上足相關課程時數,
時間一到,所以紀錄就會刪除,不會有前科,但是! "超過18歲就會有前科"
當時真的認為早點被抓到真的太好了= ="







不過我現在說老實話,身為男人也有再用P2P載迷片,看樣子我得趕快戒掉了,
已經不想再被通知到案一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