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州長簽屬了一項法案,明訂雇主不得向員工要求臉書或電子郵件帳號密碼,以保護個人隱私。
加州州長Jerry Brown簽署了這項法案,表示這將可以保護加州民眾社群媒體的隱私,免於外界的入侵。因此,加州雇主將不得要求員工遞交線上社群媒體的帳號密碼,也不得在員工拒絕交出時時加以懲罰。這項法案也適用於教育機構與學生。
提出這項法案的加州參議員Leland Yee曾經表示,現在人力市場疲弱,可能會導致急於找工作的應試者或員工屈服於雇主的要求,遞交線上媒體的帳號密碼,導致隱私曝光。他表示,員工將密碼交給雇主後,員工的隱私大門便會洞開,但法律規定雇主不得要求員工透露其宗教、性向等各種私人資訊。而將密碼交給雇主不僅會透露員工個人資料,受到保護的隱私也可能會遭到侵犯。
今年初美國傳出有雇主要求員工或應試者將臉書密碼交出,或在雇主的監視下,應試者將臉書隱私設定中不公開的相片、留言等打開,讓雇主檢視,導致臉書出面表示這類做法違反它的服務條款,是侵犯用戶隱私的行為。
來源:PC M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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