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跟我說收到傳單需要到羅東警察局到案
說是因為妨害電腦使用所以被告
有打電話去羅東警察局詢問確定不是詐騙
也查了一下甚麼是妨害電腦使用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
看來是駭客行為但朋友家裡沒有人有能力去當駭客
所以下面有幾項問題想請問有人能解答嗎?
 
1.因為申裝網路是朋友爸爸也是被告,但朋友爸爸年紀大腰有受傷不能久坐,可以由朋友代為應訊嗎?
2.因為住在台南,一定要長途奔波到羅東警局應訊嗎?
3.要如何佐證沒有實行駭客之情事?
 
下禮拜就要應訊,希望版上大大能夠解答
 
感激不盡,謝謝幫忙
文章關鍵字
1.2.應該要詢問有法律知識的人比較清楚,或者可以先詢問警局做初步確認
訪間應該也有一些法律扶助的單位可以詢問
3.不是你要佐證沒有駭客行為,而是舉發/告你的人要舉證你有該行為
而你要反向舉證該行為非己方所為
應訊只是警察要了解案情,看是否要移請檢調發動偵查
你老爸應該是涉案輕微,不然早有檢調上門傳訊了
就訊方老實回答就好

有疑問再把相關說明po上來

你現在沒頭沒腦的,誰也幫不了你........

不方便行動,可以申請電話或視訊應訊,但第一次最好親自到場,給承辦員警留個好印象。
一般判斷,如果沒你的事,就不會有下一次了。

因為申裝網路是朋友爸爸也是被告
=============
這應該是被告的重點,最好先搞清楚是怎麼被告的。
摸鼻-旺 wrote:
看來是駭客行為但朋友家裡沒有人有能力去當駭客


1. 電腦被植入病毒,被當成跳台駭別人

2.WIFI遭破解被附近的人盜用
摸鼻-旺 wrote:
3.要如何佐證沒有實行駭客之情事?

舉証是原告這邊的責任, 不是被告.

沒辦法舉証, 法官是不會定罪的..


由於詐騙很多, 先去查証, 最重要.

應訊報到注意事項
https://www.tch.moj.gov.tw/290373/290406/290407/300629/post

一、接獲本署傳票時,請先檢視是否蓋有本署機關大印及檢察官、書記官職章,若有疑義,請撥打承辦股書記官電話查證,以防止詐騙集團冒名之詐騙行為

二、請持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及傳票至本署法警室值班窗口(位於服務中心內)報到;若傳票備註:攜帶相關文件及偕同證人到庭,請一併攜帶或偕同至署,並依照法警指引至指定之偵查庭等候,經點呼依序入庭應訊;到庭前,請預留充分車程、停車時間,避免遲到。


查証非詐騙, 就配合調查...

手腳不方便, 可跟偵辦單位商量, 來你這邊偵詢,

而且電腦設備在你這邊, 他還不來看? 你不會覺得很奇怪嗎?
宅男乙 wrote:
二、請持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及傳票至本署法警室值班窗口(位於服務中心內)報到;若傳票備註:攜帶相關文件及偕同證人到庭,請一併攜帶或偕同至署,並依照法警指引至指定之偵查庭等候,經點呼依序入庭應訊;到庭前,請預留充分車程、停車時間,避免遲到。


不愧是見過世面的進出多次單位的大佬
非常有經驗

是我就打165反詐騙了 冒名來騷擾老百姓 需要找代表關切一下
首先了解這個辦案過程

原告向警察局報案後 警員會做筆錄之後轉給檢察官
檢察官會叫警察幫他收集證據與找被告做筆錄
檢察官會根據筆錄的內容 與 警察蒐集的證據 決定要不要起訴
(如果證據不足 就不會起訴 之後會收到一個不起訴書)
起訴前會找原告與被告出來談一次 詢問是否要和解
(和解就一定不起訴)
決定起訴後 之後才是真正開始走法律流程跑法院
(起訴不是判決 最後判定是否有罪的是法官不是檢察官這點要搞明白)
總之這個過程很長 通常一些小罪或沒有直接證據 檢察官不太可能起訴
(檢察官很忙)

回到最初的問題應訊要是本人 如果有健康問題可以跟辦理的警員申請"移轉管轄"
這樣就可以到就近的警局做筆錄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130628/EQRKOA2V6FUY3WZULLLYS7PYXU/
模糊的問題只會得到模糊的答案 精準的問題則會得到精準的答案
摸鼻-旺 wrote:
朋友跟我說收到傳單需要到羅東警察局到案
說是因為妨害電腦使用所以被告
有打電話去羅東警察局詢問確定不是詐騙


參考

如何申請法律扶助、申請扶助律師
https://www.laf.org.tw/index.php?action=apply_detail&p=1&id=3514
宅男乙 wrote:
手腳不方便, 可跟偵辦單位商量, 來你這邊偵詢,
到府就訊,算是特權之一,可請里長一同幫忙去反應,一般是申請到就近的警察局去赴訊說明案情。

另外,也可申請移案到你所在當地,但這只見於是被告主犯,由律師申請,如果只是關係人或從犯,可以如上述,請當地警察局派員請或會同里長,跟你約好時間到府就訊,但一般都是到就近的警察局去泡茶。

宅男乙 wrote:
而且電腦設備在你這邊, 他還不來看? 你不會覺得很奇怪嗎?
我猜他朋友老爸應該是關係人非使用人,例如提供個資給他朋友申請帳密、網路,他朋友再來從事妨害電腦使用的行為,這在房東申請網路,房客拿去惡搞時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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