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第一次送修相機,看到這個送修單,覺得怪怪的,合理嗎?
因為上班沒時間親送,請家人送去買相機的店家幫忙送修.
店員很專業的看到機身上的使用痕跡.堅持相機被液體灑落造成的人損,不管家人怎麼解釋也沒用
堅持:就是你們自己灑到液體造成的人損"........ooxx

我的問題是,他可以幫我們當成奧客來懷疑沒錯.用問題現象來猜測也沒錯
但他可以用"自己以為"的感覺就未審先判了嗎?
這樣的字眼送去原廠,不會被誤導原廠的判斷嗎?
如果今天原廠拆機真的這樣判斷,我認了!
但只是協助送修的店家就直接這樣寫,似乎是逼消費者承認是人損?我不接受

這不是討拍,因為事情已經解決,純粹只是想知道這樣是合理的嗎?
為避免誤會店家與店員,所以相關資訊不公開. 謝謝

1. 相機在保固內
2. 此相機絕沒有碰水,落水,液體灑落到...等非法使用或人損問題
3. 平常與攜出都使用相機包收納,只差沒有包膜,正常使用
4. 送修前沒刻意擦拭機身,所以多少留一點使用的手痕(指紋),尤其在快門鍵附近.但絕沒有水痕,
不過店員堅持那就是水痕,是泡水或是液體潑灑的痕跡
5. 問題現象: 與撥桿無關,是有時候會被鎖定在半按快門的狀態

這樣的送修單合理嗎?
旋轉木馬 wrote:
大家好:第一次送修...(恕刪)


上面不是有寫公司貨保卡, 直接送台佳比較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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