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相機的主人..拾獲canon消費型相機一台..


鐵達尼 wrote:
拾獲相機,不交由警政單位處裡,還任意讀取相機內部照片.....


zidanefigo wrote:
上來協尋也不是~~~唉~~~難怪社會沒有人願意當好人


好人難當

所謂吃力不討好

有些人就是以自我為中心
好榜樣!!!先頂起來~~

失主最後還是沒來認領的話,還有勞樓主代為照顧了!!
頂啊~~

雙手高高舉起

大家! 把力量借給我吧!!
(謎之音: 你XD七龍珠看太多了啊!! 欠K!!)

LZ你是好人!!
5D4+2470L2 走遍世界各地
R6.2 wrote:
小弟以前待過機場.....(恕刪)


這一點我附議!!
朋友有一個就是機場的人員
老是嗆說有很多好東西可以"免費"拿

與其這樣被暗槓, 還不如PO上來人肉搜尋..
5D4+2470L2 走遍世界各地
旅行的騎士 wrote:
這一點我附議!!朋友...(恕刪)

所以囉,我相信有好的,也有直接帶回家的吧,與其如此樓主的行為的確讓人敬佩!!

小弟之前上健身房撿到一支兩萬塊手機,就直接送到櫃檯了,我想這似乎也不是最好的作法
Canon機身鏡頭年份持續整理 ericanon.blogspot.tw
R6.2 wrote:
小弟以前待過機場.....(恕刪)


旅行的騎士 wrote:
這一點我附議!!朋友...(恕刪)


真敢~
我們都有一本有關拾得物清冊的登記簿,列項有拾得人姓名、住址電話、時間及處理員警的姓名、職稱。
時間一到,只能往上報繳到拍賣或銷毀。所謂的【機場的人員】是指哪個單位的,若是航警,就看著辦了
若是航警以外的【機場的人員】?以職務之便,意圖營利或為自己或為第三人所有…也不要怪我了。

感謝兩位大大提供的資訊,謝謝!
Canon 50D+24-70mm L +70-200mmF2.8L+Nikon D300+24-70mm G+70-200mm f/2.8G VR II
頂啊
像這種好文章就不能沈了
有誰認識的趕快通知哦
相機再買就有了
但裡面的回憶就拿不回來了

貼文尋人是正確的方法

警察會為了一台相機那麼賣力嗎?....可笑
CharterB4 wrote:
貼文尋人是正確的方法...(恕刪)


你自己或你的家人出事或者你家中遭竊,要不要找警消?
難不成你還貼文說:家裡失火遭小偷,網友快滅火抓小偷喔~
還是會嘛~不是更可笑嗎?
Canon 50D+24-70mm L +70-200mmF2.8L+Nikon D300+24-70mm G+70-200mm f/2.8G VR II
要當好人也要懂得保護自己
台灣法律規定拾獲遺失物該怎麼做就照做吧
不然還是有出問題的機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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