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為了顧及廣告商,做出了媒體應用上最壞的示範~~(這就是所謂一言堂嗎?)
因為小弟我沒有全部爬過相關文章,但大致了解SONY的廣告照片是用CANON機子拍攝的,
關於這一部份,其實.....不是早就行之有年了嗎???
印象中,早期的商攝,90%是以120拍攝的,出錢的要畫質,拍的人有堅持,
就這樣.....120=商攝的專用形態(45也差不多),管你被拍物是什麼鬼東西!!!
哈哈哈,SONY這事說不定連攝影師也只收到一組樣品或假樣品(真小氣),所以只好拿吃飯的傢伙硬上,
應該始料未及搞出這麼大條~~~
P.S. 其實小弟手上一台單眼數位都沒有,廣告是用啥機子拍的,我並不在意,對身旁朋友實機拍出來的效果,
反而比較在意就是了,而且也比較有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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