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張 象山涼亭 已有9隻腳架,影響市容已投訴市政府 XD

壩上大肥羊 wrote:
爆了XDDdhttp...(恕刪)


特別說明一下,

這個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73436 的連結,

裡面其中有張"請勿移動"的照片, 是我三年前在現場拍的(我在本話題第252篇有說明),

這並不是今年的情況, 特此聲明, 以免誤會, 謝謝!!

Nikon D3S+AF18F2.8+AFS24-70+AFS85F1.4G+AF35F2D+SB-910+Fujifilm X10

壩上大肥羊 wrote:
據可靠消息來源指出,象山涼亭已經被用鐵鍊鎖著的腳架佔滿了。
有興趣拍卻又不想和這些奧步人士衝突的人,可能得轉戰他處。
我是認為這種放腳架佔位的方式很要不得,但是這似乎是一些攝影班派人佔位
常用的賤招之一。...(恕刪)

是喔
有打電話或寫信給
(1)三粒或民世
(2)水果
(3)好市長


cc.hsieh wrote:
鎖幾各鎖都不重要~直...(恕刪)


不能破壞欄杆因為那屬於公物
不要為了反不平到時吃上毀損公物的罪名那就.....
♥三民主義 吾黨所宗 以建民國 以進大同 咨爾多士 為民先鋒 夙夜匪懈 主義是從 矢勤矢勇 必信必忠 一心一德 貫徹始終♥
民國 100 年 1 月 4 日處理完畢.......OOXX.....
到時候應該不需要處理了吧~~~

公務員的辦事效率.......唉~~~

放雷克 wrote:
引起這麼多人關心果然...(恕刪)


聯合這篇有點問題..
1999本來就是7天內限辦回覆.
所以系統會自動押7天後的日期.
不一定會拖到1/4才完成.

現在新聞都爆了.
下午應該會有議員去會勘XDDDD
腳架應該是這兩天就會消失了~
(有人要去幫我"撿"個雲台嗎XDDD)
http://blog.pixnet.net/chingmaio
不偷不搶 幫他大拆解 放旁邊不犯法吧

市民依法 拆除障礙物 擺旁邊

一根一根的拆

這個方法好嗎~
DP4 wrote:
是喔有打電話...(恕刪)

標題不是我下的,文章被合併後才出現
這篇事件有上今天的自由時報A8生活新聞版了
問一個法律問題:"偷偷"去潑屎的話會有違反那一條法呢?反正後面的也被他們擋到看不到煙火,來個玉石俱焚~
如果整個涼亭都是屎,到時候應該也可以看到一些不要臉的人,滿臉帶屎...哈哈哈~101夜拍~屎在有趣呀...

我來亂的...
台灣的法律只允許人民在少數情況下行使制裁權(如正當防衛)
其餘多由代表國家的公務員行使
一般人即使是替天行道的行為也是在法律規範之內

沒功德心亂架腳架應該要被開單罰錢
剪鎖和帶走則是毀損和竊盜罪
(對方都上了鎖怎麼會是遺失物呢)

報警通知環保局和請記者埋伏都OK
想自己動手則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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