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野 wrote:
這屬工作,今天你沒有原由晃點客戶,不會什麼事情都沒有,
單眼相機越來越普遍,外拍MD越來越多,就要經的起競爭,
你如果有接觸外拍這區塊,也可能會了解,不少很熱門的MD,
最後因為工作態度與處理事情不佳或不當而被封殺,
(恕刪)
遲到不對....
但是
整件事情其實還有另一種解釋方法
在我看來...
這應該叫做被爽約樓主上來取暖...

工作??樓主有付對方薪水嗎???還是有任何對等報酬??
畢竟這次是樓主約對方出來拍照...
雖然樓主事前準備了很充分也提早到了...但是對方就不用花時間打扮梳化???
大家都是有花心力的...時間允許..等一下..我覺得並沒有那麼嚴重
說坦白一點
這就跟追女朋友一樣...你是主動的一方,就是弱勢
晃點的理由百百種...只是想不想說破罷了
難不成以後大家追女朋友被晃點一次也要上來PO我拒絕了一個女孩的交往???
標題其實不用下的這麼猛....不過就約外拍對方遲到...拒絕???????誰拒絕誰???
放寬心
這就是社會的現實不管是任何事情
等哪天你居優勢
就是人等你而不是你等人...
但是老實說,我覺得在約定的時間到之前就先打電話給對方告知您已經到了。
這件事本身就不是一件有禮貌的行為。(又不是要更改約定地點,或是約定地點不明確需要當場在確認。)
除非雙方都有到了先打電話通知的習慣或約定。
既然都已經約19:00,您在18:45打電話給她又有何意義呢?
除了能讓她感覺到您已經到達現場的壓力與浪費一小段講電話的時間之外,什麼幫助也沒有。
如果她根本就還沒出門,大概也不會因為您這通電話就變得準時些。
要不要拒絕當天的約定是您能自行判斷的。
但是如果可以嘗試著不要在約定的時間到之前就先打電話給對方告知您已經到了這點。
我想應該會讓受邀約的人感覺更舒服一點。
p.s.如果您那通電話是要告知對方確切的見面地點的話...那我上面這些就是廢話...請自行忽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