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KINPHOTO wrote:我也覺得送警局就好了...(恕刪) 說真的 我要是撿到你的相機 我連警察局都懶得送 只接丟大海了看完那麼多回文 我深深覺的 現在撿到東西 應該只接丟掉就好 現在人真的變了撿到東西還人家 還被人家罵 真的粉可悲 丟到大海還可以爽一下
ggyy1486 wrote:失主 : 哦 .. 那方便你現在送過來還我們嗎 ? ..(恕刪) 要是我聽到這段話我也會不高興以後撿到乾脆丟路邊(以防礙我道路)失主弄丟的東西沒被別人撿走佔為己有就算了居然要人花時間跟油資去送還給它?有夠不要臉的.......
我沒有要抨擊~ 樓主 看完記憶卡內容後找人的問題只是我 想知道 這樣會不會有問題而已 = =畢竟學法的人 還是少數我們要當好人也要保護自己會不會不經意的翻動後被控告 妨害秘密罪 之類的呢???(誠心發問)還是 只能交給警察局或服務櫃台(例如百貨公司) 他們才可以翻動而不會有問題
我比較想知道失主如果撿到一台相機會怎麼處理 呵呵如果他的處理態度是占為己有呢?那麼你歸還他,心裡會不會嘔呢?所以我不會去撿東西,失主不見了自然會回現場尋找,你一拿走,他就找不到了。而且這麼做也不會遇到一些以自我為中心或是人心險惡的人,搞得自己心情差。(不過....計程車...該怎麼辦呢?一樣丟在車裡吧,等他自子來找囉,跟你爸的想法一樣...呵呵)
有次在自行車道上撿到手機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要送哪只好在原地等看看有沒以人回來要等了快一個小時 終於有失主的朋友打來我問他 手機失主是否在附近...我等他來拿他的回答是.....要我送到淡水給他..當時我在樹林..騎單車他還是一直要我送過去...我只冷冷的說....我就送到附近的警局請你們自行來認領至於後續 我就不知道了 那就是警察與失主的問題撿到東西歸還是國民應盡的義務也是法律上的規定但是東西掉了別人幫你找到連謝謝都不說還要求一堆....這不知該如何說好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