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你!!我唾棄你的行為!!(當事者已有回應,更新於1F)

這樣公佈照片沒有違法嗎?

樓主保重

認為不對 可以循管道進行處置

這樣做也只有你的一面之詞

除了照片之外有沒有更強力的證據?

從你的照片只能看到一個鬍子攝影師再拍照

其他證據都沒有

樹?錄音?其他可以佐證的?

也有可能是你們有私人恩怨?

這需要更具體的證據吧

最重要的是你這樣公佈很讓人擔心是否違法

請保重
正義魔人們真好笑....

單憑幾張跟文章內容不相干的照片
就可以把照片上的人罵成這樣......

有網友提出 那位攝影師可能有在FOLLOW這一棟樓了

他現在還沒做什麼舉動
樓主應該偷笑了...

在我看來 如果他真有FOLLOW這一棟樓
並且看到那麼多對自己莫名其妙的謾罵..
卻來不跟網友們言語相向

他的風度可比這邊的正義魔人高的多阿......
techang wrote:
這位大師變的更家喻戶...(恕刪)


請問有沒有報警呢?? 或是砍樹的畫面 (沒圖沒真像)

展開人肉搜索呢嗎??

eric03092000 wrote:
做錯事就是做錯事何謂...(恕刪)


謝謝批評指教

小弟只是針對"鄉民的語論是否可以殺死人"再做討論

最後還是覺得別自己吃飽太閒躺這渾水好
或許這類文章就跟台灣新聞的感覺一樣,不要看都沒事


(以上複製對前一人的回復,不淌這混水不再多述,謝謝)
在01隆留憐很久了 這事情也看多了
膠水滴荷葉 五色鳥.....

MARK一下

放個腳架佔位置..哦......不好 腳架太明顯
放個鋸子卡位.....喔.....不妥 很像預謀
還是放小板凳好了.......

eric03092000 wrote:
做錯事就是做錯事何謂...(恕刪)


這樣大膽的將他人的正面照放到網路上,大家真的沒有覺得太超過了嗎?
小彭新城 wrote:
正義魔人們真好笑.....(恕刪)


正義什麼魔人.. 愚民就愚民..


我前面都說了 後面還一堆人在說拿鋸子鋸樹..


只能很感慨的說.. 台灣教育真是很失敗阿~

大家好像都不用思考就能說話了!
只要是在公共區域~就屬公有!!管他是不是野生的!!
如依他來說不是人工栽種~那麼我是不是可以請伐木大隊去山上伐木呢??
兩方人馬適可而止吧!我覺得台灣人很鄉愿的地方就在這邊,對於不認識的人簡直有被害妄想症,非得造口業或當面掄拳頭把人家逼到邊緣才甘心。對於認識的人,他在你家就差殺人放火不行以外剩下的什麼都可以掰得出理由。今天網路霸凌不可取,但另外一方面劈砍樹枝雖於法無據,但真的是否有必要弄斷他或許真的要有當場的照片才有辦法評斷,但基本對大自然的尊重或許仍是身為攝影師的基本素養。
我覺得,這篇很容易引起肖像權跟個人官司的爭端
樓主可能一時血氣方剛,就拍了人家照片拿來公布,拍下這幾張照片的時候應該沒有經過他同意吧
畢竟都是要拍來爆的

說句實話,鄉民們般板凳的看戲的當然叫好,不過如果對方認為你有侵犯到他的[民法195.I]的特殊人格權
到時候打了官司,又會有多少鄉民來贊助妳官司費呢?
這邊當然叫好阿,大家都喜歡看戲,戲演完殘局還是要當是人去收攤

要博得鄉民的讚美、個人的見義勇為,不用拿自己去走在官司灰色地帶冒險吧
個人隱私在法律部分界定很模糊,因為模糊所以不要去踏越
不然到時候真的打了官司,不管輸贏,那期間的煎熬只有過來人才知道

法律這種東西,不是有沒有理由拚輸贏,而是有沒有妥當跟先後順序
然後最致命的是,你做了那些對他的負面陳述
可是妳的照片只看到一個中年大叔在調整相機

這個...樓主你保重,除非你有如同中指蕭那樣影音跟照片,拍到人家鋸樹
不然光是你這樣拍個大叔然後用文字說甚麼唾棄,對方認真起來,要走法院的機率很高,先不論輸贏

樓下那些起哄的會友情贊助你陪你走嗎? 大多數人都是周末吃飽有時間蓋大樓看戲的多吧
這棟樓蓋的越高,越凸顯的不是甚麼正義或者護航,只能凸顯出大家周末吃飽了喜歡有齣戲碼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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