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可能一時血氣方剛,就拍了人家照片拿來公布,拍下這幾張照片的時候應該沒有經過他同意吧
畢竟都是要拍來爆的
說句實話,鄉民們般板凳的看戲的當然叫好,不過如果對方認為你有侵犯到他的[民法195.I]的特殊人格權
到時候打了官司,又會有多少鄉民來贊助妳官司費呢?
這邊當然叫好阿,大家都喜歡看戲,戲演完殘局還是要當是人去收攤
要博得鄉民的讚美、個人的見義勇為,不用拿自己去走在官司灰色地帶冒險吧
個人隱私在法律部分界定很模糊,因為模糊所以不要去踏越
不然到時候真的打了官司,不管輸贏,那期間的煎熬只有過來人才知道
法律這種東西,不是有沒有理由拚輸贏,而是有沒有妥當跟先後順序
然後最致命的是,你做了那些對他的負面陳述
可是妳的照片只看到一個中年大叔在調整相機
這個...樓主你保重,除非你有如同中指蕭那樣影音跟照片,拍到人家鋸樹
不然光是你這樣拍個大叔然後用文字說甚麼唾棄,對方認真起來,要走法院的機率很高,先不論輸贏
樓下那些起哄的會友情贊助你陪你走嗎? 大多數人都是周末吃飽有時間蓋大樓看戲的多吧
這棟樓蓋的越高,越凸顯的不是甚麼正義或者護航,只能凸顯出大家周末吃飽了喜歡有齣戲碼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