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 wrote:
部落格內共有近20本人體藝術照.均有鎖碼或隱藏.最後一本是我個人不小心為隱藏上鎖..經通知後立刻有所作為..這是人之常情.我又不是色情狂.何來心虛之言.想看的人僅可去攝影家手扎人體藝術區欣賞.不必在此大做文章..
也就是你承認有放裸照且未上密碼
推你的有擔當敢承認
但光這點就夠你麻煩了
修剪樹枝
我不覺得是多嚴重的事
但這也的確是攝影界惡習
不是什麼光彩的事
有人規勸
應該不好意思的說明解釋
而不是反嗆
事已至此
希望兩造都能息事寧人
鬧上法庭
我不覺得任一方可以占到什麼便宜
只是弄臭彼此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