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LDS,我在想:為什麼全馬以後,又想超馬?
同事說我們這些人變態,瘋子,好像也不無道理。
其實我不知道,除了個「爽」,跑步是為了什麼?
而且,話又說回來,為什麼跑步會那麼「爽」呢?

一路上我邊跑邊想。
突然間我想出來了。

原來,跑步會爽,不只是因為兩腿在和柏油路PK;
還有相信與懷疑、堅持與放棄、強悍與軟弱在PK。
然後我開始暗爽,原來我們不是變態,我們很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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