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gallery wrote:
這就是你們這些人的品質(澇英文並不會提高,因為你自己的文字已經呈現你自己的格調到哪裡),還好我堅持不幹這些事把自己的格調搞得這麼.....嗯!
其他人我就先不抓了,因為或許由走在邊緣,也不用拿放大鏡看每個人回的文。
不過您實在太有膽了,把髒話一一打出來,那就歡迎跟法官解釋一下你這幾個字是不是有造成 公然侮辱、毀謗他人。
案例先借你參考一下嘿:
http://mis.tkjhs.tpc.edu.tw/~tzling/law01.html
待人處事不是賺了錢就贏,翻閱某幾個大力護航者的言論和文章內容已經呈現出一個人的品格到哪裡,一個人要幹的事情格調到哪、態度到哪、品格盜蛾又到哪,都是自己可以選擇的,而不是讓自己追隨市場上的惡搞現象。
先備份起來準備舉報網路警察,有些是不讓這些小朋友吃點虧,永遠不知道天有多高,花點點時間去排隊賺了點小錢或是有人在國外、自己有機會出國排 就以為是多麼了不起的事。
請01網站在資料庫留下該用戶留言,備檢調單位查詢。
另外,再考慮 跟NCC舉報賣iPad 2的這幾個01大戶,若包含這幾個大戶和01都覺得NCC尚未審核通過的東西可以在台合法販售,跟NCC說比較快。
樓主po文言詞犀利引來圍剿,這在網路論壇也不是什麼新鮮事,01這兒不見得算是辛辣。自己選了這個口氣很衝的標題,他人回文您也沒少説,這樣就要告,那勸您以後還是潛水就好,沒事何必惹塵埃?
回到「實質面」,您所引用的發言確實超過,但閣下動軋對參與討論網友不分青紅皂白一率冠以「暴利水貨商」、或質疑其道德良知,似乎也有論法空間。
若閣下執意對某特定人言論訴諸法律,請也不必在公共論壇召告天下,應可另行以存證信函等書面文件向01經營者及司法單位舉報等後續處理,無需在此以侮辱性(如批評他人品格,不知天有多高等)及威脅性(如其它人我就先不抓等)口吻造成特定或非特定對象人格與權益損失。
善意提醒,君子自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