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人] 5/11(五)new iPad發售日當晚@新竹金牛頓

看來這篇很有潛力會在過幾天的報紙與新聞上登出

但我不了解的是為什麼你會認為那個客人會上01?
你的作法有待商榷
應該可以利用手頭上現有的東西就可以找到人了 
我只是覺得很奇怪
01什麼時候變成尋人啟事了=="
東西掉了來這PO文
卡沒刷到也來PO文
難道買東西的人就一定要來這朝聖一下才買嗎??
也許是因為在這PO文找到人或東西的機率比較高吧???
扯..在mobile01公布客戶照片就有問題了
還模糊焦點....還扯到不當得利

我是客戶敢跟我說不當得利
一定客訴 + 退費 + 請店家賠償我這一趟來回的所有損失費用
這篇應該會上新聞吧~
哀...為了2千多賠了商譽.......
如果我是你老闆 我應該會很後悔請你來上班= =

佔個位置先,看之後會不會有店老闆來道歉!
金牛頓在FB上面貼的文好像已經移除了

那這篇???
我覺得客人真的很衰

開心買東西
刷卡付錢

這禮拜也許在新竹工作,好不容易趁回中南部的家之前
去買個保護套陪媽媽過母親節
甚至連信用卡單沒有簽自己都不一定曉得

開開心心的買個東西

就被店家公佈照片
搞得像蓄意的犯人

心情都谷底了



2560值得嗎
不知前面大大護貝的是不是未修改前的原文或是有其它的

個人在3C賣場服務過的經驗

刷卡失敗完全是賣方也就是店員或收銀小姐的失誤

這時可以請銀行代為聯絡客人

如顧客沒有主動回店

就認賠

以主管的角度來說

可能還會送一支警告~小過給該失職人員

2560說多不多

這完全是感受度及服務品質的問題

以我們以往的作法是

如果能聯絡上客人

不論顧客是否有意願回來都先行致歉

即使顧客沒意願也希望他能來店接受我方準備的打擾小禮
(非為追討區區數千元,而是怕客人知道自己沒付錢之後都不敢再來光顧)

這才是更重大的損失!!

我寧可2560送客人,當作是一份緣份禮,也不要來這讓大家或總部的人知道


回題

這樣的文章

真的是失禮了

這傳回總部,經理主管高層會大怒吧!!

會叫各店店長馬上滾上線來開會

唉~

真是遺憾

不知這文章的授權階級在那裡? 店長扛的下來嗎?

再教育吧

*~阿佐~* wrote:
正常刷卡不是都要確認簽名嗎?

你連確認簽名都沒有就把信用卡還給客人


正常是要簽名沒錯,但是我用的中信卡,一定額度內(NT3000)可以免簽!!!

這篇肯定會上新聞,完全無視個人隱私之形為,作法相當地有爭議性。

(拉板凳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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