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人] 5/11(五)new iPad發售日當晚@新竹金牛頓


jade.newtonsa wrote:
我們會協助您完成付款

真委屈齁
那我先代苦主謝過你了
Q9550@3.4GHz Silver Arrow P5Q-E 8G DDR2 800 EALS*2+FAEX*1(RAID5) 4850 690 II
對耶,還真的看得到。
被這樣公佈照片,真是太可怕了!

刷卡失敗也會有卡號吧? 難道不能請信用卡中心連絡當事人,一定要這樣公佈在網站上?
這樣請不到錢也會有些法律責任,但公佈人家的照片你就輸了。





樂 ids93216 wrote: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只...(恕刪)
輕輕滑過...
有看到照片的人請問一下~
上面有貼懸賞金額嗎?(誤
「今日被關只是為了明日帳號再開 」
如果這是店家的 SOP 處理方式,那可真的是非常糟糕...

整件事情消費者一點問題也沒有,出錯的是店家自己

蠻糟糕的處理方式...
好像在抓小偷似的
以經CC給蘋果日報了
希望可以上報
看樣子店員整個流程錯得很離譜~即使很急也不應該公布客人的影像吧!沒辦法經由銀行協助通知客戶有這件事就好嗎?如果客人本身得知消息只要處理態度OK,應該也不用擔心客人不認帳吧!但現在這樣處裡!真被客人知道要怎樣解釋得清咧?

是刷卡失敗? 還是只是沒有印出簽單來簽名?

這兩種狀況不太一樣耶?

如果是後者的話, 簽名的簽單是由店家保留的

只要消費者沒有否認這筆交易

那銀行就不會需要跟店家調簽單~


如果是前者的話, 我只能說您也太不小心了吧,

刷卡取得授權、印出簽單請客人簽名、核對卡片簽名、把簽單收執聯與卡片交還客人

這不是標準動作嗎


jade.newtonsa wrote:
謝謝版友們的建議
這件事完全屬我個人疏失
才會需要麻煩到客人多跑一趟
文中已說明清楚
還請不要模糊焦點



另外你上面說的這一段,我不太認同

你說了是"個人疏失了",既然是您本身的 "個人疏失"

卻把客人購物資料+照片 PO上來。

其他版友們雖然用詞不一,但不也是給予提醒

告知您放上個人照片的這行為並不適當嗎?

您不使用正確的連繫方式,反而放上網路論壇昭告天下

莫怪路過的版友們無法置信,要是當事人看到 不氣瘋了才怪....
那些認為不用還的人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掉過皮包,如果撿到的人心態是認為是失主自己疏忽掉了,而將裡面的錢占為己有,你做何感想呢?當我們掉東西時,仼誰都希望找到!將心比心吧!店員確實是可以透過銀行幫忙找到人,還有萬一這刷卡的人不出現,其實是可以告他不當得利,只是金額太小,不符合成本效益。(po照片確實不是明智的作法)
好奇怪 說不定原PO是年輕人不太懂社會事

口頭告戒一下 讓他成長不是很好嗎?

動不動就告來告去 搞的大家很有學問一樣


jade.newtonsa wrote:
謝謝版友們的建議
這件事完全屬我個人疏失
才會需要麻煩到客人多跑一趟
文中已說明清楚
還請不要模糊焦點



都知道個人疏失了

還要公布客人照片

有夠扯的

鼻子摸摸自己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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