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 1997 年開始使用 iMac G3 233,最後一台自用的蘋果產品是 iPhone 4,算是資深前果粉。兩年前買了 XR 給太座,看到相機拍出來那些飽和度爆表的照片真的傻眼,但太座確覺得顏色很鮮豔美麗,我也只能說人各有想法,這種消耗品反正用得開心就好。
的確 Pixel 硬體規格是不優,不過本滷也非硬體控,既然本身G家軟體的重度使用者,加上特別喜歡G家相機的演算法,年紀漸長,逐漸把手機當成一個載具(還有太多其它東西得花錢
),自然就持續使用 Pixel 了。
),自然就持續使用 Pixel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