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插個旗看戲..
這下有人要吃到"羹"了..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laytis wrote:
G大你可以閉嘴嗎??...(恕刪)


你沒資格要求我閉嘴......對於這個要求,你要失望了....

你可以把我加入黑名單,但你沒有資格也沒有權力要求我閉嘴


還有,我們現在,在講是法,是公然侮辱

你罵他的語句,已經構成提告要件是事實

並不會因為他不犯法的說你不懂別說沒有,事實是他自己弄錯,卻沒有向你道歉,而改變結果

如果你要的是大家覺得他沒向你道歉,而站在你這邊,那也無彷,人都需要溫暖,但再多人站在你這邊,也改變不了你可能因為對他做出公然侮辱,而被告刑事/民事成立的事實


如果你在意最後可能告輸要賠錢或留下前科,你該做的就不是在這裡爭他有沒有向你道歉,在這裡爭他的文章內容對不對,我一直要和你講的,就是法律並不是你覺得是怎樣就怎樣,不要因為看法和你不同,就拒絕去思考別人的看法...

網路上太多人把法律想成自己想要的樣子,也太多人覺得不過就是罵罵人,不過就是口頭禪無所謂,不過就是酸個二句無彷,就口無遮攔......


看得下的人,就看,聽得下的人,就聽,看不下聽不下的,把我加黑名單就可以了
只要在有具名的討論網站罵人,被罵的就有權可以提出毀謗和公然侮辱

公開罵人本來就是不對,不要以為在社會上很好打發

有沒有道歉不是重點,重點是若版主不接受照樣可以依法提告

因為你已罵人,名譽傷害已造成

拜託請搞清楚狀況吧,現在不是嗆看誰比較大聲

拿出誠意好好溝通才是真的,不然被迫上法庭就非常不妙

因為罵人污辱證據非常充分,只差在民事判的輕或重而已....

帥到不敢出門 wrote:
現在的人真的很無聊,...(恕刪)
你們兩個搞到要告人的沒去告的話,那就真的是臭卒仔


我也很好奇到底法院是否會受理"臭卒仔"這種近乎沒有貶低意味的用語的提告嗎?

我猜是不會吧,法院又不是閒閒沒事做,應該不會管這種小事情吧

期待法院開箱文

帥到不敢出門 wrote:
不要你們兩個搞到要告人的沒去告的話,那就真的是臭卒仔

你的態度也是一樣
現在某些人不追究
不表示以後你所遇到的每個人都不會追究

不要只會陷入理盲的正義情緒
而讓自己身陷危險還不自知

laytis wrote:
G大你可以閉嘴嗎??...(恕刪)

忍不住再喊熱一下

G大只是純粹站在法的立場上替你分析這些事情
不要太排斥這些現實面

反而網上一些只會一眛擁護你的言論
那些都只算是情緒上的發洩而已
對你一點實質幫助也沒有

至於另一種勸雙方都放下的建議
你倒是可以考慮看看

樓主目前應該也只是跟律師接觸的階段
還不到提告階段
在這之前都還有轉寰的空間

sam0936 wrote:
我也很好奇到底法院是否會受理"臭卒仔"這種近乎沒有貶低意味的用語的提告嗎?
...(恕刪)



不是針對你的觀點...只是我更好奇,"臭卒仔"一詞對你來說沒有貶低意味?

光是"臭"一詞,就已經有不少成立的案例了

例外像是醜,胖,矮等,只要是負面字詞,許多都有被判成立的案例



流川 風 wrote:
樓主目前應該也只是跟律師接觸的階段
還不到提告階段
在這之前都還有轉寰的空間
...(恕刪)



發文者不會告他的

就算告了也應該會撤
累不累啊

不過只是個手機底座也可以搞成這樣

上01板到底是要看心得文還是要找人挑釁

要玩去PTT玩

不要搞髒這裡

"我所謂髒是指板友們相互攻陷的行為,並非指任何人髒"

以後發言都要這樣

多累啊

自己自重不行嗎???



是不是不能發言了? 是不是不能發言了? 是不是不能發言了? 是不是不能發言了? 是不是不能發言了?
有意思之極,版主好一個“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啊。
自己道歉就想什麼都沒事,說過的話就當過眼雲煙,說錯的事就想讓大家當看不見。當初嗆那麼大聲,一會有圖,一會自己親眼看見,呵呵。 Laytis既已道歉,還要抓著小事不放。

版主想告laytis的心理無非就是 兩個人在網上互嗆,雙方都堅持自己的觀點,結果版主不幸主張失敗,前面又撂狠話,等於抽了自己的嘴,而且是狠狠的抽, 面子上過不去,惱羞成怒於是想到提告這一招。想掙回點面子。 在下看了只感覺版主非常的“俗卒”, (好巧。和L大對版主的看法驚人一致!)嘴炮放太大,被人戳穿,遷怒於別人,不得不提告找回面子。以後這樣的事多了,大家還上01幹什麼。 反正以後放大話的沒事,最多來一句“道歉”,網友事就大了哦, 隨便評論可能會被提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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