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 真的是世界級的客服人員(是腦子進水了嗎?,過了三十個小時,水成功排出了)

方雲 wrote:


大大您有看清楚樓主說啥嗎?

是黑
到底是誰沒看清楚,看到有htc的問題就濕了?
方雲 wrote:

@@
這位大大麻煩您再去看一次樓主再
在廢也要有個限度,請問他是買黑一送的軟體嗎?他前面有說是感動機送的
工讀生胡言亂語到了另一個境界了
方雲 wrote:


對拉照您所說的是不同隻手機拉~不過

對不起喔,我誤解你意思啦
因為你很像出發點和我們不一樣啦!

像我叫我同事幫我拿1元的袋子給我
他拿裝一元的投庫袋
反正都一樣麻是不是
方雲 wrote:
大大您有看清楚樓主說...(恕刪)


拜託方雲大師,你別鬧了...到底是誰沒看懂,還可以連回好幾篇,服了你 XD

簡單點,拜託看好


1.location是XL附贈
2.樓主自己拿來用在新買的黑one
3.是黑one維修
4.樓主要求在黑one上恢復XL的location


我有幾個問題想問?

1.有些衛浴清潔用品,產品上會有警語,清楚寫明"請勿吞食",但廠商沒標明不能拿來擦身體及澆花,所以我拿來擦身體導致皮膚爛光光及植物死光光,我可否向廠商索賠,因為廠商沒寫清楚甚至沒寫?

2.我之前買了一台吸塵器,多附贈了一條軟管,我沒拿來用,後來又新買了同牌的吸塵器,我拿了上一台的贈送的軟管,自己亂塞來用,可以用~自己還覺的很適合,不過新吸塵器馬達卻在保固期內壞了,我拿去廠商維修,廠商說不給保固,因為我自己亂套管子,壓力不同導致馬達損壞.
HTC若是強勢點,不顧消費者
是不是可以跟樓主說,那個location是XL附贈,你自己亂拿來用在黑one,導致黑ONE損壞,不給保固維修
我發現很多人對於軟體的合法使用有絕對上的錯誤認知

微軟只是舉例,只是想說明並不是通過軟體的授權(或啟動),就表示您合法的使用軟體。那些機制是用來預防盜版使用者的,而不是告訴你取得了授權碼,您就是合法使用。

當然您可以抱怨廠商的授權機制或軟體實在太爛了吧。不過這都不能扭轉把XL的配件軟體(或贈品軟體)使用在黑1手機上的非法性。

我要在強調一次,電腦上或系統上的認證或啟用等等,是為了過濾盜版者而設立的關卡,並不表示你通過認證,就可以合法使用或擁有該軟體。

手機贈送的軟體通常是有針對性的,往往是只能用在固定型號的手機上的(所以你不管怎麼修或怎麼換都是可以移轉過去的)。軟體廠商跟手機廠商基本上都是這樣談的。

我發現很多人對於軟體的合法使用有絕對上的錯誤認知

微軟只是舉例,只是想說明並不是通過軟體的授權(或啟動),就表示您合法的使用軟體。那些機制是用來預防盜版使用者的,而不是告訴你取得了授權碼,您就是合法使用。

當然您可以抱怨廠商的授權機制或軟體實在太爛了吧。不過這都不能扭轉把XL的配件軟體(或贈品軟體)使用在黑1手機上的非法性。

我要在強調一次,電腦上或系統上的認證或啟用等等,是為了過濾盜版者而設立的關卡,並不表示你通過認證,就可以合法使用或擁有該軟體。

手機贈送的軟體通常是有針對性的,往往是只能用在固定型號的手機上的(所以你不管怎麼修或怎麼換都是可以移轉過去的)。軟體廠商跟手機廠商基本上都是這樣談的。
七月四日,早上九點打080說明問題,並請處理後,有答案再回電,下午四點五十就有主管回電,但事情原委竟沒有搞清楚,打電話來,還要我再說明一次,算了再說明一次事情的原委後…
七月五日下午二點半…再次接到來電,會這麼久是因為:htc和軟體公司開會(他說的,我那知)
開會結果就是:日後只要是"新的授權碼,授權過後的手機就是擁有該軟體"適用於全部客戶。
至於軟體是"買的"還是"送的",沒有多作解釋,因為認定所有權是客戶的。可能也是這樣的認定,才會有授權碼輸入那台手機,該手機就永久擁有軟體。(手機指htc的手機)

davidmail18 wrote:
我發現很多人對於軟體...(恕刪)



到底哪裡非法了? 有白紙黑字嗎?

所以這位仁兄認為樓主非法使用軟體

問題是HTC並未這樣回應吧 否則還可通融他?

HTC造成的矛盾 怎麼會是使用者來承擔 還可以扯到盜版

今天手機如果沒有維修 軟體不是可以繼續用?




rstmeqft wrote:
七月四日,早上九點打...(恕刪)


這樣才算合理阿,明明有"授權"就是獨立軟體了

頂多不能使用在第二支手機,限定手機使用本來就很有問題

難道贈送的就不是屬於使用者的?

恭喜樓主的權益和廣大使用者的權益獲得伸張

不過也是打了很多版眾的臉XD
我也是把sensation和evo 3d 送的location導航授權(當然都還沒用過)分別使用在後來買的蝴蝶和new one上。

送的授權限定只能用在同一隻手機,不可以再轉移,這可以理解。但是限定用在原來買的那一隻手機,如果沒事先規範,的確難令人信服。何況事實上可以在別隻手機安裝,表示原廠無意設限或沒想到要設限,不論哪一種都不能事後說不能用。況且除非當初軟體設權合約有如此規範,不然授權給別一隻htc手機使用,也不會增加授權費用,那又何必限制呢?

這件事其實很單純吧!就是我當初獲贈的授權沒有使用,那可以用在別隻htc手機嗎?各位網友,你說呢?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