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大螢幕的~ HTC 5 吋你滿意嗎?

基本上,我之前用 note 但工作關係,常要去客戶那邊

放在褲子或是襯衫口袋裡真的是有點大了

所以才換S3,把note給我老婆用了

我老婆用的很高興,因為她都放在包包裡面,再大也放得下!

手機我還是認為4.8寸是極限了,有時太大的螢幕用慣了,還想換回iphone哩!
hiru0029 wrote:

他可沒說是電磁筆 這個解釋是你自己的解釋



這依然是你自己的解釋 原文中並沒有這樣寫



看來先腦補的可不是我喔~


釣到了

1.note的筆是不是電磁筆?
FLYER的筆是不是電磁筆?
如果兩者的答案皆為yes 那我的解釋就沒有錯誤

或者 你可以拿出NOTE不是電磁筆的資料出來?

2.很簡單 問本人嘛~
不過光就電容式觸控螢幕PDA+電磁筆的這個概念來說 FLYER是當之無愧的第一人
這是事實
NOTE也是在FLYER出了之後 過幾個月才出現的
這也是事實

3.原來閣下沒有腦補?
那你在60樓怎會得出52樓說的是"FLYER是PDA+筆的概念的始祖"的結論?
You've got to ask yourself one question: 'Do I feel lucky?' Well, do ya, punk
hiru0029 wrote:
如果從電阻筆變成電容筆是一種創新
那麼用電容筆想出更多方變的應用為何就不是創新?
如果一樣使用電容筆是一種抄襲
那麼一樣使用觸控筆的概念又豈能不是抄襲?
一切不過是雙重標準 看牌子的mark轉彎罷了吧~


本來去別的專區逛完要關電腦又轉回來看一下
想不到話題還繼續...那我只好回一下了~回完關電腦

首先從[電阻筆變成電容筆是一種創新]這點是成立的
但[那麼用電容筆想出更多方變的應用為何就不是創新?]
如果只針對 應用創新 也是成立的

另外[如果一樣使用電容筆是一種抄襲
那麼一樣使用觸控筆的概念又豈能不是抄襲?]
今天如果相反是三星NOTE
先在電容式螢幕開發使用電磁觸控並申請專利
然後過半年HTC FLYER才隨後推出~並搭配電磁筆~我也會說是HTC仿的

仿有很多種~有的是不管專利~就照你設計改個外型就賣~這大陸山寨常用模式
但我相信三星一定是針對電容式觸控~再去做修改
這個我在前面文章已有提過
[我想可能是繞過某些專利點~但把它概念學起來的]

今晚是我湊巧大便時用手機上M01看文章~看到
[因為剛好我有s8000 幾年前聽說 Flyer還沒出
希望那位多做功課再來砲吧。]

看到以上這段話我大便無聊才接續前段問字
[S8000是電阻式觸控螢幕
有筆不奇怪吧
現在說的是電容式觸控筆
完全是不同產品類型]

但他接著說[歐 又可以扯到電容不電容了]
拜託...我也不想扯到電容不電容
但這種討論不是針對電容筆?
莫非是討論電阻筆拿來戳FLYER與NOTE嗎?

我也不會看mark轉彎~是就是~對就是對
雖然我不會買三星但我還會在朋友面前稱讚三星
朋友要買手機我也推過S2~S3

如果你願意辛苦點去翻我歷史文章
你還能看到我在三星版針對S3留言
還有三星使用者說我的文章很中立呢

其實看的出你也是理性的~以上幾頁是針鋒相對沒錯
但大家都沒出口成髒

好了~以上解說完畢
該去騙小孩睡覺了
大家晚安

b070584 wrote:
1.note的筆是不是電磁筆?
FLYER的筆是不是電磁筆?
如果兩者的答案皆為yes 那我的解釋就沒有錯誤


這樣打迷糊仗你也好? 是有這麼心虛喔?

他原文裡只說是筆 可沒說是"筆的技術"這種概念

這種狀況只看原文指的當然是"觸控筆"這個概念

你自己偷渡概念 還好意思說別人腦補???
Mullergut wrote:
早在s8000就有....(恕刪)


說的好像是觸控筆是三星發明的

要不要去查一下S8000之前是誰先有筆的啊?

話說回來,5"大小看個人吧,有人剛好、有人太大、有人不夠..............

我只希望螢幕使用的不是AMOLED這種壽命不穩定的螢幕就好了,看到AMOLED就等同烙印了
「世界不會被那些作惡多端的人毀滅,而是冷眼旁觀、選擇保持緘默的人。」- 愛因斯坦 「你可以一時欺騙所
往後應該有機會提升到6吋以上的螢幕,但會附折疊手把,
不是每一個人都喜歡拿拖鞋講手機....

嘴炮大帝 wrote:
我每次看到拿一隻比臉...(恕刪)


娃~~有這麼大的手機唷???
還是你的臉太小?????????
兩者都令人嘖嘖稱奇,嘆為觀止

catesyes wrote:
要不要去查一下S8000之前是誰先有筆的啊?


歪串一下

這我倒是很好奇 這筆到底從哪裡開始的啊?

有比palm更早使用觸控筆的隨身裝置嗎??

hiru0029 wrote:
這樣打迷糊仗你也好? 是有這麼心虛喔?

他原文裡只說是筆 可沒說是"筆的技術"這種概念

這種狀況只看原文指的當然是"觸控筆"這個概念

你自己偷渡概念 還好意思說別人腦補???

你怎麼就確定他說的是"筆" 而非"筆的技術"勒?
看原文你又怎能知道 原文說的是"觸控筆" 而非"電磁觸控筆+應用"勒?
最後一句還是原封不動的退還給你吧~

話說~我問的那麼多問題 都不給個間單的回答(像yes 或NO)
是默認我說的都是對的瞜?
不是要打迷糊仗 也不是像你那樣偷換概念 只是單純問一下你不回答是怎回事 別多想了阿~
You've got to ask yourself one question: 'Do I feel lucky?' Well, do ya, punk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