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g945 wrote:
那這件鳥事的始作俑者賣家商家呢?他們做了“寄錯東西”這件事,然後什麼事都沒有什麼代價也沒有?
說實在的,如果一開始賣家商家不要發生之“寄錯東西”這件事,根本就沒有後面這些事情,不就什麼事情都沒有嗎?賣家商家是這件鳥事會發生的最大因子,可以說事情是起源於賣家商家的,是不是應該要承擔些什麼?...(恕刪)
我也認同賣家要負一些責任
之前我也遇到過年前賣家寄錯地址的
如果沒寄錯,買家也不會發生後續的錯誤
何況,他又不是買過很多次這支手機
他怎麼知道機子對或不對
雨滴 wrote:
因為買家上來討溫暖
賣家沒有...
其實網路本來就是這樣
多半都只能聽到一面之詞
另一方甚至連答辯的機會都沒有
所以當討溫暖的一方說詞有很明顯的漏洞
就會有人當另一方的義務辯護律師平衡一下...
以這次來講
如果買方拆封是無心的
我想與論可能會偏他這方
但是他拆封很明顯的並非無心
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