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rylaw wrote:
要求加班費是件很難的...(恕刪)
要求加班費是件很難的是嗎?
不難,但是要老闆給錢很難!對老闆來說,你幫他賺的錢是他的,他要分多少給你是他決定不是你決定滴!
使用者付費難道不應該嗎?
使用者付費是正確的觀念,所以老闆每個月都有發薪水給你,發多發少而已!
如果超過工時不給錢就該讓員工休息啊。
補休制度嗎?台灣確實有,不過你補休就會造成其他人的負擔加重,或者是事情留著等你補休回來再繼續做,台灣非常多公司存在著一件很詭異的事情,一個部門需要十個人力,卻只給你八個人,如果一個人休假就變成七個人做十個人的事情
如果責任制的話也OK,能不能說明責任與權利的關係呢?
責任制本來就是個很大的漏洞,政府不說清楚,小老百姓只能默默的被欺壓
台灣本土出身的企業好的真的沒幾間,說實話!如果你用台灣本土出身的其他公司來跟hTC比較,hTC不是最好但是他也不是最差;如果縮小點跟王氏企業來比較,hTC已經是最好的公司了.......
P.S 以上所稱hTC為hTC台灣的製造廠
Grunder2006 wrote:
你應該回那個公司說:...(恕刪)
我只是很客氣的告訴他我目前薪水優於他開的待遇啦,而且那間公司目前還是我的客戶(只是有一筆為數不小的帳款還沒收回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