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 超級讚同你說的!!大大
jenglish7 wrote:
Note 那麼大隻而...(恕刪)
jenglish7 wrote:
Note 那麼大隻而...(恕刪)
not in use wrote:
大大說話有點不夠中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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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說話有點不夠中立...(恕刪)
紫少 wrote:
恩~~~ 超級讚同你...(恕刪)
ale760729 wrote :
not in use wrote:
大大說話有點不夠中立...(恕刪)
你用過去的科技技術跟現在的比較會不會太牽強了點?
在以前黑金剛時期,那時叫大哥大別稱手提電話
而手提電話這名詞又是從黑金剛的上一代出現的…
那時的手機真的就是『手提』…所以大是理所當然。
那現在的技術…並非note=創新技術
那也不過是沒人要去做罷了………
當平板能那麼大,就代表手機也能放大
只不過三爽率先推出而已。
再來……時代在變
不要說啥過去黑金剛時期多大隻都有人拿等等
現在來說,手機…不能隨身攜帶還叫手機嗎?
若要為了一隻手機而逛街得另外帶包包
那我不如不帶。
也因為note讓我清楚明白
手機螢幕只要超過5吋,就肯定不方便攜帶。
用餐盤來形容真的很貼切。...(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