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ai32007 wrote:
買10天修了5天的HXC使用者留
買十天修了五天不知道是不是誇示法...
因為正常販售管道新機不良七天內應該都可以回購買處換新機...
所以要不就是你被經銷商騙了...要不就是你誇示了一點.
PS.版規4. 禁止在人名或是店家名上打x規避法律責任,在您想利用公眾媒體的力量之前,您應該先考慮可能會面對的法律問題,並且思考一下自己講述的是否是事實,面對可能的法律責任您是否願意承擔並且有能力處理,我們不希望媒體的力量被有心人濫用變成達成私人利益的一個工具。
bond_007 wrote:
等HTC宣佈:HTC是"台灣人的手機"或"中華民國的手機"
就會對HTC有本土感
愛國時, 才會想到HTC...(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