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佳雪 wrote:"消基會"有提到"實體店家7日內只可換貨;無法執行退貨"、"網路商品才可7日退貨"。 你誤解法律了絕對可以退貨上述條件是在實體店面買新品覺得不滿意的情況下成立這次是以詐騙手段用舊品抵新品光這詐欺事實就可以撤消買賣契約了(甚至要求賠償)
no15302t wrote:難道真的是我思考有問題? 這麼多人說你, 教你業者正常的交易方式, 你不覺得奇怪嗎?如果你不是刻意在護航的話, 那你的思考真的有很大問題誠實用二手貨價賣那支手機那麼難嗎?用這種方式多賺一,二千塊, 可以多賺幾次?打壞信譽, 真的值得嗎?
看你自己要不要拿去換摟~基本上你手上握購買日期跟保固開通日期以及三張店員自拍照有證據一定都可以換的!!要是我我一定會拿去換的!自己的新機被人用過就會有一種度爛的感覺再來!要是我再換新機也絕對不會再去那家店!!
退不退還是要看樓主自己的意願有時候時間跟交通也是很大的考量因素(當然,小弟鼓勵樓主堅持消費者權益)只不過,大家怎麼都沒想到....像這種惡劣的店家,應該要直接公布店名與店員自拍那三張照片讓住那附近的版友不要誤踩雷!!
還是去換全新的吧!誰願意花跟全新一樣的錢買台別人拆封用過的手機?那我直接買二手的就好,何必去買全新機?消費者若每次遇到問題都只是息事寧人那是不是讓賣方一樣此般惡劣下去?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更快一點就直接投書媒體吧!我相信對方會很配合的。這不是什麼找麻煩,這只是一個奇蒙子的問題。即使只有3天…跟3張照片那誰知道有沒有使用3天?誰知道有沒有摔到?誰知道有沒有怎樣?3天72小時,誰能去保證?花新機錢卻買拆封3天的如果真的無所謂的話,我也去賣手機好了~賣機前3天都可以讓我使用新機…多棒呀!
陳佳雪 wrote:"消基會"有提到"實體店家7日內只可換貨;無法執行退貨"、"網路商品才可7日退貨"。...(恕刪) 不不不...就我的認知裡,除非店家有一模一樣的商品可以供我更換不然沒有理由要我更換其它商品我當初的的情況是那鍵盤只有一個,沒有第二個了他要求我更換其它廠牌但我認為我只想買當初那個鍵盤的格局,其它款示我不喜歡,也不想貼錢換店家除非幫我調當初我買的款示,不然沒有權力要求我換貨很多店家遇到這種情形都會一直魯消費者再換其它款示的商品一定會說我算你便宜一點,你再貼一點就好了其實消費者買到有問題的商品,是有權利全部退費的,並不用委屈自己的苞包就算他要幫你調貨,要時間,你也可以選擇不等,必盡有些商品也是有時效性的價錢其實你說的也對,我也認同情理法,但是前提是在商品無異常的狀況當商品不良時,不論是實體店面或是網路訂購,都是可以無條件退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