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獵人 wrote:車廠只願意提供補胎...(恕刪) 你的比喻有失公允啊...輪胎是耗材!手機USB孔並非是一般使用的耗材,再者...手機不到三個月的使用時間!這樣的講法難以接受,如果不是我發現得早,起火燃燒起來時...又該自己認賠?
HannorLi wrote:你的比喻有失公允啊...輪胎是耗材!手機USB孔並非是一般使用的耗材,再者...手機不到三個月的使用時間!這樣的講法難以接受,如果不是我發現得早,起火燃燒起來時...又該自己認賠? 你的心情多少能理解,可是我隱喻重點在「外力人為因素」,也蠻好奇你的消保官處理後續?
HannorLi wrote:= =你當投影機是...(恕刪) 原文:有三次元這精密儀器可以看到燒毀的端子,那麼驗一下燃燒後的物質反應因該沒啥問題吧?好像讓你誤解了耶,,,,,我的意思..既然你有儀器可以檢驗這麼細節的部份,怎麼不順道找設備檢驗燃燒反應? 要講這麼直白?HannorLi wrote:你的比喻有失公允啊...輪胎是耗材!手機USB孔並非是一般使用的耗材,再者...手機不到三個月的使用時間!這樣的講法難以接受,如果不是我發現得早,起火燃燒起來時...又該自己認賠?....(恕刪) USB端子&線 有插拔耐用壽命、可替換,是耗材沒錯!話說..樓主後續進度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