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1993 wrote:
我是一個消費者,為何我要受2等待遇?再在任何的廣告或是包固內容有說明非直營店買需受2等待遇嗎
就是店家沒用心啊~
你想想看,同樣的東西不管是甚麼不同店家都會有不同的服務,本來就會有不同待遇囉.比方說你吃土魠魚羹,有的店放很多快,有的放很少快,有的還有魚肚的部分,你購買前可不見得會先知道.(店家不會寫說土魠魚羹大碗有幾塊,是實心還是魚肚的,店家都馬隨便抓個大概)
甚至大碗跟小碗可能差十塊錢,但內容插不了多少.店家也沒保證大碗就得一定要多多少.所以不用心的店家是不會考慮這些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在購買之前詢問清楚,能否退貨,有問題要怎麼處理?
老實說,現在台北這邊的通訊行都已經練成SOP口訣,當店家要交機子給你的時候就會朗誦一大段"免責聲明",內容大致上是,在店面有明顯故障可當場換,離開店面後至七天內可交給他們代送原廠判定,而判定約三至五工作天,原廠確認有問題,才會換新機給你,機器保固是出廠日期+14個月(神腦)朗誦完還會說,這樣你同意嗎?你同意他才會拆機子或把機子交給你~
可能有些店家還得再用點心了,你可以跟他們抗議為什麼不先提這樣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