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紙撕掉就不影響,沒必要為這個吵

我比較想知道包膜或裝軟殼會不會有影響,麻煩拿到的大大試試
yution wrote:
b大說的真好為什麼h...(恕刪)
只不過是貼紙撕下來處理,事情態度就是要像您一樣圓融肯定無風無雨
並不是一開始就怒批:無腦、豬腦,這樣子就會有比較好嗎?
撕下來不就得了
我來替貼紙爭議終結吧

1. 貼紙貼哪裡廠商自然有評估過,貼側邊也許是總合考量下較適合的方案
至於是不是最佳?這當然還有進步的可能,如果您有更好的想法,可以提出
您的看法給hTC,相信他們是很熱意接納的!

2. 至於有人罵hTC豬腦,被罵者是hTC,不是你或你家人!並沒有損害你的
名聲或權益,不需要如此氣呼呼,你可以勸他不用這麼極端,如果也跟著
氣急敗壞,不就變成你跟他是同一個水平?更可能遭對方告訴!


----------法律小貼士-------------------
在法律上來說,公司法人與政治人物等與公眾權益有相關的是可以接受公評的,
只要指述合理,無故意散佈不實消息,或是有經過求證程序,都是合法的言論保障
範疇,包含負面確是事實的評論皆是。

但是對自然人等非公眾人物發言至使當事人覺得不適或是名譽受損皆可提出
告訴,不論是否為事實!就算是事實也不能在公開的論壇與場合對當事人
提出批評,這也算是公然污辱!
例如某甲有固定交往對象乙,他同時又在外面偷吃丙,剛好被乙好友丁發現,
好友丁在網路論壇上公開罵這個甲是個下"貝戈戈"之人等攻擊性語言,即便甲
偷吃這是事實,但甲仍可對丁提出公然污辱與妨礙名譽之訴並求償之。

這就是法律對公司法人與一般自然人最大的差異


信我者天堂近了!!
Rooms wrote:
貼紙撕掉就不影響,沒...(恕刪)
包膜我反而不建議,畢竟u12麥克風的孔很多
而且影響本身的質感
手殘護一生 wrote:
是啊!只不過是貼紙撕...(恕刪)

簡單的跟你說
每個人使用經驗不同
你卻用自己的使用經驗框住別人
這就是你傲慢的地方
再者
因為一張貼紙
讓自己「主打」的功能失靈
這不是無腦,什麼才叫無腦
讓人看破手腳...他生活智慧王~

冰人max wrote:
簡單的跟你說每個人使...(恕刪)
Willy-Lin wrote:
讓人看破手腳...他...(恕刪)

恭喜樓主入手新機!

想說看個開箱心得結果後面歪一堆,
看到有人為了手機罵人生活白癡,
W網友不吉下去嗎?
我覺得廠牌之外的字樣,最好都印在貼紙或膜上,不要印在機殼最好,這樣能全撕掉,視覺上輕爽很多。

星洲馬鈴薯 wrote:
看不懂你到底在硬拗...(恕刪)


請不要為了粉絲的言論,進而討厭某個廠牌;我是剛跳槽回HTC的人(從SONY Z5跳回HTC U11),理性看待
每一件事情,我相信很多事情會有更多正面進步的可能性~

離水的小管 wrote:
請不要為了粉絲的言...(恕刪)


我只想知道你大頭貼的女生是誰
信我者天堂近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