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手機觸控壞了
還在保內
趁回台灣這幾天趕快送去修(保固購買證明到9/3)
結果送回來螢幕又有問題
馬上丟回去修
那時打電話排修的專員是說這樣還算是保固內,不會收費用
(送修回來的單子上第三點也說維修的內部零件提供維修日起三個月的延長保固,以較長者為限)
所以照理說 我的螢幕應該還是在保固內
剛剛打去問進度時
接電話的專員居然跟我說延長三個月那是過保付費維修才有
保內維修的保固一樣只算到9/3....
但照維修單上寫的,我的新保固應該是維修完畢日期+三個月
現在是什麼情況...?
                                        
                節錄 :
1.有限保證期限為自購買之日起12個月,需檢附購買證明方可享有產品保固及售後服務,若無購買證明則以出廠日期作為保固起始日之判定基準。
2.過保固期間付費維修,本公司將提供完修日起付費項目三個月的有限保固。
其實,你只要在 google 上打 " HTC 保固說明 " ,不就可以找到你要的答案了 !
另外,沒有附上單據, 是會鎖文的 !

請看維修單上第三點
而且當初排維修的人員講的跟今天講的不一樣
才有點疑惑
另外有爬到一篇去年底的文章是說
快要過保固 跟 付費維修
都有提供延長三個月的保固 但沒有明文寫出來的樣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