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ter5494 wrote:
Sorry ! 說的是,ITC否決蘋果所提出緊急阻止HTC One X 和EVO 4G LTE智能手機出口美國市場的相關請求。
「委員會發現,蘋果沒有證明臨時緊急禁止進口HTC相關智能手機產品的正當性。委員會不會下令讓海關扣留所有相關的HTC產品,理由是目前尚無必需信息證明HTC是否違反了委員會此前下達的限制性排除條款。」
我知道這個,
可是這個是之前被判禁售的data tapping專利吧?!
據我所知,蘋果後來所主張是Gmail中的功能侵權,應該緊急禁售HTC的機子,
但此部分並非雙方在ITC禁售令判決之訴訟攻防中的功能,
也就是說此Gmail中的功能之前未經蘋果主張侵權,
蘋果也未曾證明Gmail中的功能侵害data tapping專利,
Gmail中的功能也未經ALJ判斷是否侵權過,
蘋果要以此要求緊急禁售,
就像要ITC不需經過ALJ的判斷,
只要聽蘋果的話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