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兔3356 wrote:上一張發票回收作廢,...(恕刪) 作廢的發票也要繳回去的..........發票開立的時候就必須要有日期跟項目發票不能塗改只能作廢每兩個月的發票顏色跟前面的英文編號就會不同9月10月要用新的發票7月~8月作廢重開到是還好解釋作廢重開是要有理由的........開了發票就要繳營業稅
點燃心火 wrote:重開發票不違法,這是...(恕刪) 重開發票並不常見除非開發票的人自己有問題二聯或三聯式 寫錯就直接報廢而不會重開報廢原本的紙張都必須留著電子式的發票一式也是兩張手寫會容易出錯 打錯就直接報廢跟重開發票是不同的如果15號已經報完營業稅這張發票要報廢還得跑國稅局.........我公司最常見是自己人寫錯發票金額客戶要求重開都是金額錯誤或項目錯誤較多發票要查詢可以直接找開立公司查存根並不需要麻煩到財務做報廢的程序
workman8421 wrote:重開發票並不常見除非...(恕刪) 個人戶感覺不到,我們的公司每天都跟近40間供應商採購,會計部要採購部把發票退回重開相對常見@@。我公司開出去的發票立了都是不能修改的,口語上重開AR就等於立張新的。認知的差異,大概是這樣,我懂的沒你多......一定要逼我交代的那麼清楚嗎XD
只要店家還沒上繳都有從開的機會,理由百百種,只要你想的到又合理不無辦法,但...這世上有一種叫誠信{如果是跟$$$有關 誠信大概都擺一旁了}如真要查也是查的出來,因你換發票的理由絕對是掰出來的,所以...
aza81006 wrote:作廢那張中1000萬...(恕刪) 就無效打統編跟作廢都無法領的連續發票 第二張之後的握記得中獎也是無效跳號國稅局會查的機率太高了發票並不是說報廢就報廢兩張拿來對照也知道............發票的存根是用來檢查用的並訂不是好玩的報廢要全部張數都要有把自己當成稽查人員你會想到的人家也會想到你想不到的還是有其他人會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