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更改發票日期 也能換到 S2 送的電池


workman8421 wrote:
發票是憑證話說如果國...(恕刪)

如果為了一顆原電而害了店家
真的會良心不安阿
兔兔3356 wrote:
上一張發票回收作廢,...(恕刪)


作廢的發票也要繳回去的..........

發票開立的時候
就必須要有日期跟項目

發票不能塗改
只能作廢

每兩個月的發票顏色跟前面的英文編號就會不同
9月10月要用新的發票

7月~8月作廢重開到是還好解釋
作廢重開是要有理由的........
開了發票就要繳營業稅
重開發票不違法,這是很常見的事。

但如果三星真要循司法途徑追究清楚,店家跟消費者就可能吃官司。

不過我想三星不會在意這個... 怎麼可能告自己的消費者。
嘴砲01,黑單沒啥好說,跟渣浪費什麼時間
點燃心火 wrote:
重開發票不違法,這是...(恕刪)


重開發票並不常見

除非開發票的人自己有問題

二聯或三聯式 寫錯就直接報廢
而不會重開

報廢原本的紙張都必須留著

電子式的發票
一式也是兩張

手寫會容易出錯 打錯就直接報廢
跟重開發票是不同的

如果15號已經報完營業稅
這張發票要報廢還得跑國稅局.........

我公司最常見是自己人寫錯發票金額
客戶要求重開都是金額錯誤或項目錯誤較多
發票要查詢可以直接找開立公司查存根
並不需要麻煩到財務做報廢的程序
workman8421 wrote:
重開發票並不常見除非...(恕刪)


個人戶感覺不到,我們的公司每天都跟近40間供應商採購,會計部要採購部把發票退回重開相對常見@@。

我公司開出去的發票立了都是不能修改的,口語上重開AR就等於立張新的。

認知的差異,大概是這樣,我懂的沒你多...

...一定要逼我交代的那麼清楚嗎XD
嘴砲01,黑單沒啥好說,跟渣浪費什麼時間
簡單地說,上一張作廢就沒事了..

不會有重複、跳號的問題!

1號開的發票繳回作廢~重開新的要開在31號也ok!

15號前報稅是報上個月的!不然15號開錯,16號就不能重開囉?
樓主的做法感覺真的蠻有爭議的,自己私底下做就好了
實在不應該在論壇上公然討論這樣事吧?
作廢那張中1000萬怎麼辦
brad0714 wrote:
如果為了一顆原電而害...(恕刪)
只要店家還沒上繳都有從開的機會,理由百百種,只要你想的到又合理
不無辦法,但...這世上有一種叫誠信{如果是跟$$$有關 誠信大概都擺一旁了}

如真要查也是查的出來,因你換發票的理由絕對是掰出來的,所以...


aza81006 wrote:
作廢那張中1000萬...(恕刪)


就無效
打統編跟作廢都無法領的
連續發票 第二張之後的握記得中獎也是無效



跳號國稅局會查的機率太高了

發票並不是說報廢就報廢
兩張拿來對照也知道............

發票的存根是用來檢查用的
並訂不是好玩的

報廢要全部張數都要有

把自己當成稽查人員
你會想到的
人家也會想到
你想不到的
還是有其他人會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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