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4572748 wrote:我其實有想過但是不知道要甚麼名義請他們幫忙!!他們搞不好認為只是一隻手機~全台灣每天一堆人在掉手機!!就不予理會吧!! 很簡單說警方態度消極有吃案嫌疑就可以了包準上新聞
ZSKOR wrote:很簡單說警方態度消極...(恕刪) 可能掉手機遺失的人實在太多!!他無法一一的去找~~再說有前輩跟我分享~其實需要電信警察去業者調紀錄的機會很渺茫除非是重大刑案~不然基本上 難!!!!!現在我想說換一個去警察局告此人侵占遺失物的方式 試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