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政府機關說可以退的代表有他的適法性在那關於應不應該這件事就不知道現在是三星說了算還是國家說了算?想爭取的就去爭取不想爭取想自己吞下去的也OK但不需要把自己的意見強加於他人身上twistplok wrote:可是配件是消費者自己買的吧,三星有叫消費者要去買保護貼來貼嗎,也沒叫消費者買手機殼裝,所以這應該不能叫三星賠償,應該賠手機就好
archon1978 wrote:唉,很多保護貼,殼,都沒發票,怎麼退呀 這樣應該就沒辦法了因為發票或收據是最基本的購買憑證不過我想消保官的意思是指當你買手機時跟手機同時購買的那些專屬那支手機的配件假如配件是跟手機分開時間跟地點購買的應該就不算了吧
twistplok wrote:可是配件是消費者自...(恕刪) 要是你買的房子倒塌了,只賠空屋,建商也沒叫你裝潢阿?人要是在裡面有砸死了,也能說建商沒叫你住進去阿?因為車子煞車不良導致撞到人,也只要賠煞車?這啥邏輯啊?
archon1978 wrote:妳的新聞連結內容已被移除了我補新的上來吧http://times.hinet.net/news/19286567 感謝我已將我原文的連結改成您提供的舊的網頁內容不會是三星去關切所以拿掉的吧 哈哈
昨晚退貨了!自買的Spg殼跟補貼超過購物金的差不多一千塊,也不想再討,當作租一個月炸彈的錢,買一個教訓!!昨晚去智慧舘退的時候還被挽留,說大陸的沒爆.台灣跟大陸同電池.三星處理算很快等等。聽一聽我只能說:果然是上面什麼態度,下面就什麼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