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android 9.0通話錄音

台灣沒有隱私權相關法律,為什麼有人就愛不查證到處放話。
lyou wrote:
之前板上舊文就已經...(恕刪)

lyou wrote:
之前板上舊文就已經討...(恕刪)

感謝,看來暫時先不更新了,畢竟原廠有諸多實用的應用


orestachen wrote:
API己經封鎖,除非ROM...(恕刪)

雖然知道這是矛盾,但三星note系列在業務上真的蠻好用的。


maru13 wrote:
我 note9 android9...(恕刪)


leon666 wrote:
ACR有支援PIE了...(恕刪)


這好像是l大說的,使用麥克風出來後的音量去錄製。

Nokia的手機早就升級派了

用NLL出品的 ACR 一樣錄得好好的

雙向錄音都清清楚楚

a0185125 wrote:
請教各位升級9.0...(恕刪)


最近可能也會碰到這個問題,

佔位 方便日後查詢...

colayaya wrote:
這第3方ROM,17...(恕刪)

看到這訊息就放心了,剛訂了支初雪白,下禮拜到手就先ROOT了。
lyou wrote:
只是不開放給有私隱權限制的國家或地區使用(譬如台灣).

以上這行是我寫的

kevin2001 wrote:
台灣沒有隱私權相關法律,為什麼有人就愛不查證到處放話。

這一行KEVIN2001寫的


我國刑法的妨礙秘密罪章是確保個人隱私權的重要條文,其中以刑法第315-1條的窺視竊聽竊錄罪最為重要. 以下網頁是"蘇文斌律師事務所"針對「竊錄自己與他人的非公開談話,構不構成刑法第315-1條的窺視竊聽竊錄罪?」所寫的文章,請自行參考. 縱觀全文,電話錄音事涉隱私是有相關法律規範的,而其重點在於判斷是否"無故",但一般人對自己的電話錄音通常並非出於不法目的因而罪行不成立或不罰.
http://www.su-attorneys.com.tw/bbs/board.php?bo_table=legal&wr_id=6&page=3

+===我是分隔線===+

另外,撇開手機錄音不談而從大範圍去看"隱私權"到底有沒有與之相關的法律,
大法官釋字第585號指出:「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 … 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根據大法官釋字603號,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均有其必要,並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大法官亦已在釋字第293號與第535號解釋,承認人民隱私權之存在。

還有就是,臺灣高等法院87年度上字第76號民事判決,在判決文中有一段提到:
「故自憲法保護人格權及人格尊嚴的基本價值,並參酌修正草案對隱私權之保障,及不法侵害自由權與隱私權之重要特徵相同,應類推適用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之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隱私權等人格利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 臨.兵.鬥.者.皆.陣.列.前.行 ~
lyou wrote:
以上這行是我寫的ke...(恕刪)


從你的內容,看不出不能通話錄音的原因~

大法官解释,認為隐私權属人民基本權利,法律限制需符合第23條。

高等法院判决表示,隐私權可為訴訟標的。

而現行通訊保障監察法已取代刑法秘密章節
第29條
監察他人之通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依法律規定而為者。
二、電信事業或郵政機關 (構) 人員基於提供公共電信或郵政服務之目的,而依有關法令執行者。
三、監察者為通訊之一方或已得通訊之一方事先同意,而非出於不法目的者。
在FB上note9討論區也是有網友說升上去可正常錄音。
我也是怕升上9.0後無法錄音,遲遲不敢升上去。
你要找語病我也沒辦法,在手機版當然是講手機不能錄音的相關規定,而不是講全國人民都沒有隱私權。
你亂複製一些東西也於事無補。把你的觀念弄清楚再發言,你還是在誤導大眾。
lyou wrote:
以上這行是我寫的這...(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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