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在任何事件中有最大財物損失的人叫做苦主日前新聞 某男騎車超車不慎跌倒 被一旁的大車輾爆頭而死某男就是該死 並非苦主 大車司機才是苦主好好開車 竟然會有人死在他車輪下難道大車司機一輩子能心安嗎 而且不是他的錯最後判決也是不起訴所以不要再以苦主自稱或是稱呼人三星n9就要上市 就碰到這巧合事件難道三星不是苦主嗎 可是人家不會這樣自稱
xiaobaihuang0819 wrote:並不是在任何事件中...(恕刪) 苦主最初就是要和解讓步,先賠償,機子三星收走,事後三星要怎麼搓,這都能處理,只要兩邊各沒損失就好,你搓到護好商譽,我得到賠償也不黑我,這樣就好,這就是苦主本意,省時間,也不影響生活,也能得到賠償的最快處理方式。這樣你懂不懂法律之外,私下的橋事情阿?今天一個床,一個手機,苦主是買不起唷?需要扯到陰謀論?(至於爆炸鑑定,反正三星有案例,也不期待真相,反正大家都知道廠商個性)
lwamp wrote:我要求先賠償跟鑑定這其實算兩件事 不是因果關係是我設定雙方的和解條件我得到賠償 三星得到鑑定結果查明爆炸原因當然這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三星有他們立場不接受我也覺得沒關係目前也不打算循任何方式求償因為光過程的花費就已經超越我的損失機會也很渺茫(恕刪) 賠償跟鑑定確實是兩回事三星不先給你賠償你就不讓三星拿手機去鑑定說真的是很奇怪的處理方式你說你後續不打算求償但還是可以讓三星把手機拿去鑑定阿對你也不造成生活的影響無法理解為何不讓三星鑑定事件都上新聞肯定是對三星造成了實質上的影響卻不讓三星有澄清的機會也不讓其他三星使用者能有了解事情的機會說真的令人不解
bian0728 wrote:賠償跟鑑定確實是兩...(恕刪) 前面有人有說過,手機如被三星拿走了,就隨廠商怎麼講了。證據被拿走 事後怎麼談和解跟賠償?今天廠商沒站在消費者差點被燒死的恐懼心情下著想,就已經先認定是苦主問題,請問接下來你還會期待鑑定結果,廠商給的結果嗎?對廠商“賠償”沒誠意沒共識下,對廠商”鑑定懷疑“的情況下,請問你會怎麼做?苦主也不想浪費時間,影響生活,自認倒楣,損失算自己的,這樣也不行?怎麼不怪廠商把手機做好,就沒這些問題!Note7爆炸後,怎麼不把之前有疑慮的手機全都回收?現在爆了,反怪苦主?護到這樣,講不過去啦,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