滷智深 wrote:
我那邊被刪的全文是m...(恕刪)
大哥阿,你是真不知道你的文到底錯在哪嗎?
你說你是講給那些批評NOTE2的人聽得?
哪裡看到你在批評那些人?連指名都沒有,妳知道錯在哪了吧?
要去泡那些人,請你說清楚講明白,自己用這種方式在說話
還要怪人理解能力差?
mipec1987 wrote:
的確,之前的HTC東...(恕刪)




mipec1987 wrote: 我從沒說過AMOLED不好喔,我只說我不喜歡他 那麼艷的程度 去比較一下AMOLED...這應該不用我說,鮮豔是 眾所皆知...
(恕刪)